明朝万历年间,永州人陈灵宝天性豪爽,而且喜欢打抱不平。他在家时,凡是乡亲邻居中有贫困的、争斗的,他都给予接济并帮忙调解,因此当时人们称他为“任侠”。
同乡里有个叫曾绅的,是个衣冠禽兽的恶霸。他早就垂涎邻居妻子的美貌,于是设计陷害她的丈夫入狱,强行夺走了那女子。
陈灵宝听说这件事后,一直想狠狠惩治他,但始终找不到机会。
一天,东村某甲给儿子办婚事,陈灵宝因为和他有远亲关系,第二天一早便去祝贺。
到了那里,看见曾绅也在座。曾绅一向仗着有钱,目中无人。入席后,他高声谈笑,旁若无人,对一切都不屑一顾。
当时陈灵宝的座位挨着曾绅,便故意打翻自己杯中的残酒,把曾绅的衣服全弄湿了。
曾绅大怒,骂道:“这是谁家的畜生小子,竟敢如此无礼!”陈灵宝大声回敬道:“我弄脏了你的衣服,你不能容忍;那你玷污了别人的妻子,人家又怎么能忍气吞声呢?”
曾绅因为对方揭了自己的短处,勃然大怒,起身想要打他耳光。陈灵宝趁曾绅没防备,一把抓住他的头发,把他从酒席上拖了出来,拳脚并用,狠狠地揍了他无数下。
主人听到动静出来,多方劝解,灵宝这才松手。再看曾绅,眼睛红肿,脸也肿了,被打得像个鬼一样。
曾绅想要和陈灵宝打官司,后来经过主人一再赔礼道歉,这事才算平息。
曾绅自从遭到这次重创,再也不敢夜郎自大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