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还是强迫?河北承德,王明约了女网友刘丽见面。两人在车里搂抱、亲吻,甚至发生了口部亲密行为行为。之后两人买了避孕套,刘丽不同意去酒店,两人又回到车上。这次,双方发生了性关系。但问题来了,刘丽说是被强迫的,王明说是自愿的。第二天王明就被刑拘了,之后被逮捕。王明母亲拿出30万,刘丽签了谅解书,随后在短短几个月里连续5次改口说自己是自愿的,但最后又改回来说是被强奸的
一开始,女方说,她明确拒绝了,男方硬来的,掐脖子、打脸、骂人。男方说,完全是自愿的,是因为事后为了避孕套吵架,女方一气之下才报的警
第二天,王明被刑拘。之后被逮捕。事情真正变味的,是后面的事
王明他妈拿了30万给刘丽。刘丽签了谅解书。然后,在接下来不到4个月的时间里,她前后做了11次笔录,中间有5次改口说自己其实是自愿的。理由换来换去:什么因为觉得对方不戴套不卫生啊,什么想往情侣方向发展啊,什么当时情绪太激动啊
到了第10次笔录,她又改回去了。说之前说自愿是因为收了钱觉得“谅解了就算自愿了”,现在明白了,谅解和自愿不是一回事
最后法院一审判决:王明犯强奸罪,判三缓四。王明不服,上诉了。二审还没宣判
整个事情看下来,确实够复杂,因为女子是有机会离开的,而且之前两人还发生很亲密的行为,那30万和5次翻供更是说不清楚了
刘丽说“我误解了,以为谅解就等于自愿”。这话你信吗?一个成年人,30万都收得明明白白,谅解书写得清清楚楚,然后说自己分不清“我原谅你”和“我同意跟你发生关系”是两码事?这说不过去
但反过来,法院为什么还是判了强奸?因为除了她的口供,还有东西——她手腕有淤青,身上有划伤,男方肩膀脖子上也有抓痕。这些伤是在反抗过程中留下的,还是激烈争执中互相抓挠留下的?没法还原。但法院选择了相信前者
但这里有一个绕不过去的刺:如果真的是被强奸了,为什么收了30万之后,能连续5次、持续4个月说自己是自愿的?一个受害者,在没有任何外界逼迫的情况下,主动反复翻供,这本身就不正常。除非,要么她一开始就在撒谎,要么那30万让她暂时选择了撒谎
而王明这边呢,他说自己是清白的,但女方身上的伤怎么解释?他说是对方先动手,他只是挡。这个说法不是没有可能,但问题是,你拿不出证据
无论最后怎么判,这件事里没有赢家。王明的人生已经被钉住了。刘丽的信誉也彻底碎了。而那30万,买来的不过是一个谁都不愿意承认的真相,在钱和性面前,人说的话,真的可以来回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