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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父亲真是将厚颜无耻展现的淋漓尽致!”为了躲避巨额债务,男子狠心抛下妻子和女

“这位父亲真是将厚颜无耻展现的淋漓尽致!”为了躲避巨额债务,男子狠心抛下妻子和女儿,一走就是13年。13年后,男子身患尿毒症,这才想起自己还有一个女儿和妻子,于是将女儿告上法庭,索要30万的补偿!

2012年,浙江嘉兴,男子潘某,在女儿年仅8岁时,因欠下外债,狠心抛家弃子,彻底与家人断联,一走就是整整13年。

这13年里,他消失得无影无踪,没给过妻女一分钱抚养费,没回过一次家,没过问过女儿的成长,没承担过半点为人夫、为人父、为人子的责任。

妻子独自扛下所有生活重担,含辛茹苦把女儿拉扯长大,靠着微薄的收入,撑过了无数艰难的日子,女儿的童年、少年、青年时光,全程没有父亲的半点陪伴与庇护。

13年的缺席,13年的冷漠逃避,等自己身患重病、失去劳动能力、走投无路时,潘某终于回到了这个他亲手抛弃的家。

可他没有半分愧疚,没有一句道歉,反倒理直气壮地拿起法律武器,将自己的妻女、年迈父母一并告上法庭,提出两个苛刻要求:要求女儿每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还要索要30万元拆迁补偿款。

这对女儿来说,无疑是天大的委屈与打击。女孩月薪不过4000出头,除去日常开销,勉强维持自身生计,若是每月拿出3000元赡养父亲,自己连基本的温饱都难以保障。

一个从未尽过一天抚养义务、从未给过半点温情的父亲,晚年落魄了,才想起自己还有个女儿,想要理所应当地榨取女儿的血汗钱,何其自私,何其冷漠。

这起案件,看似是赡养与财产纠纷,实则是责任与公平的拷问。

从情理上讲,亲情从来都是双向奔赴,而非单向索取。生而不养,何以为父?父母养育子女,子女赡养父母,本是相辅相成的亲情轮回。

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这份赡养的义务,从来都建立在父母尽心抚养、尽心付出的基础上。年少时,他对女儿不管不顾,肆意抛弃,将家庭责任抛之脑后,独享清闲;晚年落魄,却想用血缘道德绑架女儿,要求女儿倾尽所有尽孝,世上从没有这样不劳而获的道理。

从法律层面来说,法律固然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但绝不会只看血缘,不顾情理。

法院会综合考量父母过往抚养过错、子女实际经济条件来裁定,那些未尽抚养义务、甚至遗弃子女的父母,本就没有资格索要全额高额赡养费。

当年家人签订拆迁协议,已是念及亲情,为他保留了应有份额,并非侵占他的财产,如今他无理追责、索要巨款,更是于情不合、于理不通。

总有人把血缘当成万能的挡箭牌,觉得生下孩子,就有权享受子女的赡养,却忘了生而不养,断指可还;生而养之,断头可还;未生而养,百世难还。陪伴与付出,才是亲情的根基,血缘只是与生俱来的关系,从来不是自私索取的筹码。

不负责任,就该承担代价。

法律讲法理,更讲人情,一味纵容自私的索取,就是对默默坚守者最大的不公。也愿所有人都明白:为人父母,先尽抚养之责,才有资格享赡养之福,缺席了孩子的成长,就不配拥有晚年的依靠,别让冰冷的算计,糟蹋了仅剩的血缘情分。

这起案件,也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为人父母,就要扛起责任,用心养育子女;为人子女,要懂得感恩,但不必为他人的自私买单。

血缘从不是自私的“免罪金牌”,责任与感恩,才是维系亲情的永恒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