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被查封叉车身亡家属诉质量问题#【#公司回应购车人装货溜车身亡被诉#:购买人是违法使用设备,已在准备接下来的再审程序】购买叉车几个月后,购买人在使用装货时发生溜车,司机不幸被挤身亡,家属将生产销售公司告上法庭,指控质量不合格,法院一审判决厂家承担65%责任,赔偿86万余元。二审改判厂家担责20%,赔偿26万余元。“鉴定合法性、权威性存疑,无证违法使用出了事咋能怪厂家?”法院的判决让生产销售叉车的公司负责人张先生至今仍感到难以理解。
涉事企业名为青岛唐宇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日前,该公司老板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案件经过,2024年9月2日,重庆的夏某某通过电商与唐宇公司签署协议,购买了一台叉车设备。2025年2月8日上午,夏某某的儿子夏某独自驾驶叉车装货,当其停车走到车前方时,车辆因路面坡度向前滑动将夏某抵在集装箱上。警方经现场了解,事发当日上午9时许,夏某用铲车装货,停车后下来走到铲车前方准备打开装货的集装箱时,因其下车时未拉手刹,铲车向前滑动将其抵在集装箱上,数分钟后被路过的邻居卢某某发现,立即找人帮忙,将铲车挪开,随后120医务人员赶到,经现场抢救无效后,宣告夏某已死亡。
“实际上,购买人是违法使用设备出的事。”张先生介绍,2024年11月18日,购买人曾反馈其购买的设备被当地市场监管局查封,并希望退车。“叉车属于特种设备,驾驶和使用需要考取专业资质证书和操作证,并需要挂牌,他们那边没有取得相应资质和证照,所以被查封了。”随后张先生迎来购买人连番的诉讼。
判决书中称,经检测中心鉴定,未发现涉事叉车驻车制动系统存在人为损坏的情况,该叉车驻车制动系统效能严重不足,不符合要求,该车驻车操纵手柄事发时的状态无法确定,但驻车操纵手柄是否处于驻车位置,车辆均可能会向前移动,最终发生事故。对于鉴定问题,张先生称,鉴定时,已事发5个月,案涉叉车一直被自由放置在使用人厂区内,未被有关部门封存,且现场勘验时可直观地看到原始事发现场已被破坏,检材已不具备真实性。张先生认为自己应当无责,已在准备接下来的再审程序。(大风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