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在我家门口放垃圾”,深圳女子贴字条提醒邻居,半夜竟被撬门殴打。邻居被判7个月有期徒刑,仍不愿赔偿。
昨天这条新闻让人脊背发凉:人在家里好好睡觉,半夜家门被撬开,睡梦中挨一顿打。只因为女邻居多次把吃剩的外卖盒和其他生活垃圾放在自家门口,蚊虫乱舞,异味冲鼻,林女士忍无可忍,贴了张字条提醒,就惹祸了。
凌晨4点,女邻居借着酒劲,谎称“捉奸”,雇了开锁师傅打开林女士的家门,冲进卧言,对戴着耳机熟睡的林女士就是一顿“输出”。至今林女士胳膊上还有一排牙印。
最终,法院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女邻居有期徒刑7个月。而开锁师父被行政拘留。
媒体报道此案后,不少网友都觉得不可思议,虽然林女士只受了轻微伤,但非法入侵住宅,威胁家人安全,不该重判吗?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7个月的刑期是否适当呢?
我国法律对非法侵入住宅罪的法定刑期就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不是重罪。
女邻居的行为性质虽然恶劣,但后果不严重,并有自首和认罪认罚的情节。再加上她向法院求情,家中有精神疾病的女儿需要照顾,最终法院从轻判决了。
让人反感的是,女邻居吃上了牢饭,就不愿意对林女士作出民事赔偿。
但在法律上,她这个赔偿是赖不掉的,医药费、误工费及精神损害赔偿一样都少不了。林女士已准备提起民事诉讼。
不少网友认为判得太轻,是因为对比了美国的“堡垒法”,即在美国,如果有人非法闯入他人住宅,主人有权使用致命武力在内的自卫手段,没有退让的义务。
在我们国家,住宅安宁权同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
有人凌晨撬锁硬闯你的卧室,这是一种严重的不法侵害,在恐惧和紧迫的情况下,你当然有权进行反击,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不过,法律要求反击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比如对方受伤倒地后,你继续对其进行致命攻击,就可能构成防卫过当。
对本案的判罚结果,你怎么看?来评论区聊聊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