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碰瓷?”浙江绍兴,一名大老板下雨天开车,看到前方8到10米处一位60岁的大妈骑电动车摔倒,好心下车将人扶起。结果被交警判定承担次要责任。本以为认个次责最多赔1000元,谁知几个月后对方竟然索赔8500多元!对方还态度强硬,逼着他当晚必须签字否则就起诉,气得老板直接找媒体曝光。网友:没有接触就是碰瓷,你去扶她干嘛!
事情还得从前段时间说起。
刘老板在绍兴做面料生意,平时为人热心,算是个成功的企业家。
10月30日那天,天正下着雨,路面十分湿滑。
刘老板和妻子开着轿车,正准备从厂区大门左转弯驶出。
就在这时,前方直行车道上过来一辆电动车,骑车的是60岁的何大姐。
何大姐可能被突然转弯的汽车吓了一跳,心里一慌,猛捏了一把刹车。
结果由于雨天路滑,她连人带车重重地摔在了地上的积水里。
当时,刘老板的车距离何大姐还有8到10米远,双方根本没有任何物理接触。
刘老板心想:“下雨天老人摔倒挺危险的,赶紧搭把手。”
他和妻子立刻停下车,好心将何大姐从地上扶了起来。
交警赶到现场勘查后,出具了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警认定,何大姐临危采取措施不当,导致侧翻,负主要责任。
而刘老板的车在左转弯时影响了直行车辆,被判定负次要责任。
刘老板当时虽然觉得有点冤,但他心里盘算着:“反正车子有保险,最多也就赔个1000块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于是,他痛快地认了次责,本以为事情就此翻篇。
结果到了第二年3月底,情况突然变了。
刘老板接到了保险公司发来的调解协议,对方竟然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8500多元!
原来,何大姐那次摔跤摔得不轻,导致5根肋骨断裂,需要在家休养2个月。
刘老板本来觉得既然有理赔明细,那就同意由保险公司来赔付。
但何大姐的妹妹态度非常强硬,在电话里步步紧逼。
她要求刘老板必须在当天晚上就把字签了,如果不签,马上就走法院起诉。
刘老板越想越气,觉得情感上接受不了:“我好心下车扶人,痛快认了次责,现在你们还要像催债一样威胁我?”
一气之下,刘老板拒绝当场签字,并找来媒体曝光此事。
记者联系了何大姐的妹妹,对方表示确实断了5根肋骨,索要2个月误工费合情合理,如果不愿意赔那就起诉。
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也证实,对方提供的发票金额是真实的,这8000多元的要求并不过分。
最终,刘老板冷静下来后,同意了由保险公司全额赔付这笔费用。
事情登上本地热搜,网友吵作一团。
有人说:你的车离伤者8到10米远,这叫做无接触事故,跟本与你无关,你去扶干嘛?
还有人说:你不扶直接走了那就是肇事逃逸!人家肋骨断了5根,保险都说索赔合理,你还气不过什么?
说实在的,这事儿听着就让人心里不是滋味。
刘老板觉得憋屈,是因为他觉得自己做了好事,反而被对方用强硬的态度逼迫,面子上挂不住。
但抛开表面的情绪不谈,这起纠纷其实是一堂生动的交通安全课。
在交通事故中,并不是非要发生直接的“物理碰撞”才算肇事。
只要机动车的行为对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了危险,导致对方避让不及而摔倒受伤,这就构成了无接触事故。
刘老板左转弯确实影响了直行的何大姐,交警判次责是完全合规矩的。
至于那8500多元的赔偿,5根肋骨断裂加上2个月的误工,在理赔范围内也算不上狮子大开口。
只能说,沟通方式真的太重要了。如果何大姐的家属少一分盛气凌人,多一分好好商量,这起纠纷本可以和平解决。
这件事,也给所有司机提了个响亮的醒:雨天路滑,转弯一定要仔细观察让直行。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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