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不要脸!”浙江男子当年躲债抛妻弃女,13年杳无音信,一分钱抚养费没给过,现在得尿毒症回来,拿着赡养义务的名头把刚工作的女儿告上法庭,既要每月3000赡养费还要30万拆迁款,女儿在杭州连房租都快交不起了,这钱他好意思要?
浙江嘉兴的潘师傅2012年因为在外躲债,留下8岁的女儿小潘和妻子,一走就是13年,期间没有和家里有任何联系,也没给过女儿一分抚养费。
妻子李女士后来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他在外欠了债,还帮忙偿还了自己该承担的债务份额,2015年两人经法院判决离婚,女儿由李女士独自抚养长大。
2017年的时候,家里的老房子遇上拆迁,总面积220平,按政策能分到两套安置房。当时潘师傅还处于失联状态,李女士和潘师傅的父母、小潘四个人一起签了分配协议,一套120平的归潘师傅和他父母所有,另一套100平的归小潘,等小潘成年后过户。
之后两套房子正常交付,李女士和小潘住100平的那套,潘师傅的父母住另外一套,日子就这么过了下来。
直到2025年下半年,潘师傅突然回了嘉兴,原来他患上了尿毒症,需要长期住院定期血透,没有经济来源,就想找家里人帮忙。
一开始是潘师傅的父亲和姐姐联系小潘,希望她出钱给父亲看病,提出要小潘每个月支付3000元赡养费。
小潘这些年一直跟着母亲生活,对这个失联13年的父亲几乎没有感情,而且她刚参加工作没多久,在杭州打工,每个月工资只有四千多,除去房租和日常开销本来就没剩多少,要是每个月再拿出3000块,连基本的吃住都成问题,实在承担不起这个费用。
双方协商不成,潘师傅就直接把女儿告上了法庭,除了每月3000元的赡养费之外,还要求小潘支付30万元的拆迁补偿。
潘师傅认为当年的拆迁分配协议没有经过自己同意,不算数,应该重新分配权益。他觉得不管自己之前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小潘作为女儿,法律上都有赡养自己的责任,出钱给自己看病是应该的。
目前这个案子已经开庭审理,暂时还没有判决结果。你觉得这种情况下,女儿需要承担赡养义务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想跟进后续判决结果的话,记得点赞转发并关注。品鉴25万级智己LS8旗舰实力 出发吧趁现在 2026北京国际车展 启境首批搭载乾崑智驾ADS5 移动云智能新空间 猛士x华为乾崑共创智能越野新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