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10岁女孩因牙疼在母亲陪同下前往口腔科拔牙,医生没拍片检查,直接拔下两颗牙。一年后有颗新牙一直没长出来,家长带她去检查,才发现被拔掉的一颗牙损伤了牙根,导致孩子再也长不出新牙了!
2025年3月30日,10岁女儿因牙齿疼痛哭闹不停,母亲崔女士发现女儿左上牙疼痛、右下牙有恒牙长出,但是乳牙还没有脱落,就带孩子前往口腔科就诊。
本来一开始挂号找王医生,王某稍作检查后告知这种情况需要转诊经验丰富的牛某。
崔女士随后带着女儿到牛某诊室,牛某给女孩稍作检查,并没有进行任何CT影像拍摄,凭着经验直接判定需要拔除两颗乳牙。
崔女士看着疼痛哭闹的女儿,想着这么大的地方,牛某肯定有经验,便同意了。
随即某将女孩疼痛的左上乳牙和右下伴有恒牙长出的乳牙一起拔除,拔牙之后,过了止血等待时间,崔女士就带女儿离开了。
在之后的将近一年时间内,崔女士却发现女儿左上牙拔除乳牙的位置始终没见新牙长出,女儿也时不时舔自己空缺的牙位。
直到2025年12月1日,崔女士还是没看到女儿的新牙长出,就带着女儿到另一家医院检查,这次在拍摄了牙齿CT后,崔女士才知道真相,也无语了。
女儿左上方被拔乳牙的位置经ct拍摄显示并无牙根存在,也就是先天缺失恒牙,乳牙拔除之后是不会有新牙长出的。
医生告诉崔女士:只有拍摄ct才能够清楚知牙齿的真实情况,对于先天缺失恒牙也就是没有牙根的牙位,乳牙即使再疼痛应当保守治疗,不应该拔除,一经拔掉就不会再长出新牙,并且将对小孩的口腔颌面部发育以及咀嚼功能造成不可逆的影响。
崔女士听完检查结论,看着女儿,觉得必须为女儿要个说法,以及让之前的牛某为自己女儿接下来的治疗承担责任。
于是,崔女士重新找到牛某,但是,大半年时间,牛某不承认给孩子拔过这两颗牙齿,同时院方找到的门诊病历虽有记录拔牙两颗,但显示却是两颗下门牙,记录的牙位和当时拔的位置完全不符!!
这让崔女士感到愤怒,她怀疑院方为了逃避责任私底下修改了病历,于是她立刻报了警。
2025年12月3日,崔女士在民警陪同下查阅后台记录数据,然而让崔女士困惑的是,院方系统日志显示,病历并不存在修改痕迹,但是自己女儿真实拔牙的位置和记录位置确实不一致。
除了报警,崔女士觉得得再做点什么,于是她就联系了卫健委,并将事情来龙去脉一一反映,并说明对于伪造病历的怀疑指控。
后来经过卫健委调查:这份病历记录确实存在问题!
2026年3月1日,卫健委回复崔女士,经过调查发现,女孩的这份病历书写存在问题,病历的牙位记录错误,原因是牛某用牙位模板时没有修改模板中的原始牙位。
崔女士想知道院方是否伪造病历,但通过提取工作信息系统操作日志之后确认:牛某在就诊当日,也就是2025年3月30日10:29至10:30用就诊模板录入初诊病历,之后并未对原始记录牙位进行修改,目前并未能认定院方或牛某伪造病历。但是因为牛某没有按规定填写病历资料的行为目前已经被立案。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明确诊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因过错造成患者损害的,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次牛某违反诊疗规范未做术前影像学检查,误拔本该保留的乳牙造成不可逆损伤,院方需赔偿女孩后续牙齿修复、正畸费用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目前涉事医生已被立案调查,可能被处以警告等行政处罚,院方也会被责令整改。
女儿的乳牙已经被拔除,尽管知道了事情的真相,为了孩子的口腔健康和正常成长,崔女士得尽快找到解决方案。
崔女士表示,这次事情是出乎自己意料的,没想到这种事也会有人打马虎眼,而且给自己的女儿造成了不可逆的损害,一定会继续依法维权,为自己10岁女儿争取她应得的赔偿和最好的治疗方案,以减少这次事故对她造成的损害并让她能继续健康快乐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