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了羊赔了钱,车主说羊归我,牧民拦着不给。
这事最近在好几个地方都发生了,不是段子,是真事。
法律上赔钱和拿走羊,根本不是一回事。
很多人觉得“我掏了钱,羊就是我的”。可牧民说:“你撞死我的羊,又不是买我的羊。”交警没来,也没写纸条,光给了一千块现金,没说这钱包不包括羊的尸体。
《民法典》写得清楚:赔偿是补你的损失,不是做买卖。羊死了,所有权还在牧民手上。而且按国家规定,死羊还得无害化处理,这活只能牧民自己干或者交指定单位,别人不能随便拉走。
湖南湘潭有个案子,保险公司想拉走死羊抵钱,法院直接不认。阿勒泰那边,牧民把撞死的羊带回家宰了待客,也没人能拦——因为处置权本来就是他的。
协商时哪怕多问一句“这钱包不包括羊?”或者写张小纸条按个手印,很多争执就没了。
牧民那句“撞死俺爹,你还带走?”,听着糙,但道理在那儿。
赔钱是赔钱,羊是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