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去码头街买水产,看到河虾不错就想着买一点,不料,商家不仅称重不去皮,还是用超级厚的袋子,男子当场就质疑商家,商家理直气壮地回应:我挣的就是这袋子钱!
清晨五六点钟,摊贩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活蹦乱跳的河虾、带泥的贝类、还在吐泡泡的螃蟹,看着确实新鲜。有个男子那天路过,瞅见一家摊位的河虾品相不错,想着少买点回家炒个菜
他让老板称个半斤。老板动作麻利,捞虾、装袋、上秤,一气呵成。男子留了个心眼,伸手一掂,觉得不对劲,袋子明显比平时重。他把虾倒出来一看,装虾的是那种加厚的水产专用塑料袋,厚实得能自己立住。拿手上一掂量,少说有二两
二两是什么概念?按当天河虾的时价算,两只虾大约就值十块钱。而这只袋子的重量,差不多相当于三十二只河虾。而且老板称重的时候,既不去皮,也不提袋子的事,虾和袋子一起上秤,按虾的单价算钱
男子当场就提出来了:老板,你这袋子也太重了吧,称的时候不去皮?老板头都没抬,回了一句:我挣的就是这袋子钱
这话一出,反而让人一时不知道怎么接。他不是心虚,不是狡辩,是理直气壮地把潜规则摆到了台面上。好像这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而是天经地义的生意经
有网友说:去掉塑料袋,价格上涨20%也一样的袋,小贩也要赚钱,谁都不是雷锋
这句话偷换了一个最核心的概念:透明度。如果商家明说,我这虾每斤一百块,但我用的是普通袋子,去皮称重,足斤足两。跟另一家说,我这虾每斤八十块,但必须用我提供的二两重袋子,而且不去皮,连袋一起算
请问,消费者选哪家?大概率选前者。因为后者表面上单价便宜,实际算下来,八十块买了八两虾(袋子占二两),折合每斤实际虾价一百块,跟前者一样。但前者清清楚楚,后者遮遮掩掩。消费者不是不能接受涨价,是不能接受你让我不明不白地为一只袋子付了虾的价钱
小贩要赚钱,消费者也要公平。这两个诉求不矛盾。谁都不是雷锋,这没错。但雷锋是义务劳动不要钱,而消费者是付了钱的。付了钱,要求足斤足两,这不是道德高线,是法律底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写得清清楚楚,消费者有权获得计量正确的商品。用厚袋子压秤,本质就是缺斤短两,是违法行为。不能说小贩要赚钱,就可以违法。照这个逻辑,小贩可以说我要赚钱,所以秤上做手脚也是合理的?显然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