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寒至极!近日浙江嘉兴曝出一桩让人唏嘘不已的家事。男子早年为逃避外债狠心抛下年幼女儿,整整十三年对家里不管不问。如今身患重病走投无路回乡,转头就把亲生女儿告上法院。张口就要高额赡养费还有大额拆迁钱款,这般操作实在让人难以接受。
2025年底,嘉兴法院迎来了一场特殊的诉讼。原告潘师傅将自己的亲生女儿小潘、前妻李女士以及自己的父母一同告上法庭,这场诉讼的背后藏着一段跨越十三年的冷漠往事。
时间回溯到2012年3月,当时潘师傅因欠下十余万元外债,在女儿小潘仅八岁的年纪选择了离家出走。这一走便是十三年杳无音信,他彻底切断了与家人的所有联系。既没有承担过女儿的抚养开支,也从未关心过妻女的生活状况。
李女士为了抚养女儿,不仅要独自承担生活重担,还不得不偿还了法院判决她应承担的那部分债务。母女俩在艰难困苦中相依为命,终于将女儿抚养成人。
十三年后,潘师傅因患上尿毒症需要定期血透,失去劳动能力且生活困难,他才选择回到嘉兴。而他的归来没有任何亲情弥补,反而直接一纸诉状将家人告上法庭。
潘师傅提出两项严苛诉求,一是要求月薪仅有四千多元的女儿,每月支付三千元赡养费及全部医疗开支。二是质疑家人此前签订的拆迁安置分配协议未经本人签字确认,主张协议无效。要求法院重新划分拆迁权益,索要三十万元补偿款。
面对父亲突如其来的追责,女儿小潘倍感无奈且难以承受,她坦言自己在杭州工作,每月工资也就四千多一点,扣除房租和基本生活开销后已所剩无几,高额诉求完全超出承受范围。
这事摊在谁身上都得气炸,换作是我,估计得当场懵圈。男人,最看重的就是责任二字。你说这潘师傅,当年为了躲债拍拍屁股就走,把八岁的女儿和一堆烂摊子扔给老婆。
这十三年里,女儿上学的学费谁交?女儿生病时谁照顾?女儿成长过程中那些需要父亲陪伴的时刻谁来填补?这些他都一概不管,现在自己病了,就想起有个女儿能依靠了,还狮子大开口要这要那。这算盘打得也太响了,隔着屏幕都能听见声。
律师针对此案给出了专业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这意味着小潘确实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且不能因父亲未尽抚养义务而直接免除,但这并不代表潘师傅就能漫天要价。
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经济能力、父母的实际需求以及双方的过往关系等因素,通常会根据子女月总收入的20%至30%作为参考标准进行判决。按照小潘的收入水平,她每月需要承担的赡养费远低于父亲提出的3000元。
至于那30万元拆迁款诉求。因相关分配协议的效力存在争议,且潘师傅失联期间对家庭毫无贡献,法院很可能会驳回这一请求。
这事最让人憋屈的地方在于,法律规定了子女的赡养义务,却没给那些被父母抛弃的孩子太多保护。咱们不是说不赡养,而是得讲个情理。你养我小,我养你老,这是天经地义的事,但你要是连养我小都做不到,凭什么要求我倾家荡产养你老?
潘师傅这操作,简直就是把亲情当成了提款机,需要的时候就来取,不需要的时候就一脚踢开,这种自私自利的行为,实在让人不齿。
好在法院最终的判决守住了公平正义的底线,驳回了潘师傅不合理的高额赡养费诉求和30万元拆迁补偿请求。将赡养费定为女儿可负担的数额,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考虑到了实际情况,这样的结果才真正让人觉得解气。
信息来源:红星新闻《浙江男子抛妻弃女躲债13年,患病返乡后逼月薪四千女儿每月给三千》2026年5月16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