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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了!江西九江,一个13岁男孩,因为叛逆不好管,爹妈掏了3.28万把他送进什

太离谱了!江西九江,一个13岁男孩,因为叛逆不好管,爹妈掏了3.28万把他送进什么成长基地,整整培训6个月。基地压根不让家长探视,连电话都不给打!才进去7天,孩子就被大孩子欺负,他偷偷写了张求救纸条想给爸妈,被班主任逮住了。这班主任拿戒尺抽他手,戒尺都打断了,又换空心铁杆继续打!孩子疼得跪地上求饶,那人还骂他装,拳头往脑袋和眼睛上猛砸,孩子当场晕了过去,在地上躺了一整夜没人管。第二天右眼直接看不见了才把人送去救治。做了7个多小时的手术后进了重症监护室,右眼还是瞎了,身上多处骨折。后续治疗要30到50万,基地一分钱没出,家长维权被拒绝。目前,此事已被立案。

小男孩张浩,今年13岁,读初二。

5月份的时候,他突然开始逃学,有时候还彻夜不归,张浩爸妈没少操心,打也打了,劝也劝了,什么招都用遍了,就是没用。

夫妻俩急得上火,刷手机的时候,刷到了湖北阳新一个成长基地的宣传。

宣传里说得特别好听,说不打骂、不体罚,全靠专业教育,能把叛逆孩子教好,夫妻俩动了心,二话不说交了3.28万,报了6个月的培训。

5月3日,基地的人联系他们,说要带张浩配合调查电信诈骗,把孩子骗上了车。

从那以后,夫妻俩就彻底联系不上孩子了,基地不让探视,也不让孩子打电话,只能偶尔收到班主任张某发的几张照片。

母亲节的时候,他们还收到了孩子写的感恩信,当时夫妻俩特别高兴,以为钱没白花,孩子真的变好了。

现在想想,那封信指不定是被强迫写的。

没人知道,张浩在基地里过得有多惨,他不仅被大孩子长期霸凌,连觉都睡不安稳。

5月10日晚上,张浩实在受不了了,偷偷写了张求救纸条,想办法带给爸妈,结果被班主任张某发现了。

就是这张纸条,让他遭到了毒打,张某先拿戒尺抽他的手,力道大得把戒尺都打断了,又换了空心铁杆继续打。

张浩疼得受不了,跪在地上不停求饶,可张某不仅不停手,还骂他装蒜,攥着拳头往他脑袋和眼睛上猛砸。

没一会儿,张浩就被打晕了过去,张某不管不顾,把他扔在地上,整整一夜没人管。

第二天,张浩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右眼什么都看不见了,张某慌了,却没想着赶紧救治,反而拿鸡蛋在他眼睛上滚,想蒙混过关。

眼看瞒不住了,张某才谎称张浩是自己摔伤的,把他送去救治,经诊断,张浩右侧额窦骨折,窦内积血,情况很严重。

5月12日,张浩做了7个多小时的开颅手术,术后进了重症监护室,可就算这样,他的右眼还是瞎了,身上还有多处骨折。

后续治疗费用要30到50万,张浩爸妈找到基地,要求他们承担费用,可基地一分钱都不肯出,还拒绝了他们的维权要求。

夫妻俩报了警,一查才知道,这个所谓的成长基地,压根就没有办学资质,就是个非法机构。

目前,打人的班主任张某已经被控制,当时打人用的戒尺、空心铁杆也被扣押,案件已经立案调查。

现在的张浩,整天活在恐惧里,不敢说话,也不敢见人,他的学业彻底毁了,右眼能不能恢复,至今还是个未知数。

张浩爸妈就两个简单的诉求,严惩打人的张某,让基地承担全部的治疗费用,给孩子一个公道。

张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

依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张浩被打成右眼失明、多处骨折,根据《刑法》第95条,使人丧失视觉,就属于重伤。

张某故意用戒尺、空心铁杆打张浩,还拳砸头眼,明显是故意伤害,涉嫌故意伤害罪,跑不了。

基地没资质办学,收钱管孩子,需要担责吗?

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7条明确规定,禁止虐待未成年人。

基地作为接收未成年人的机构,不仅放任霸凌,还纵容工作人员毒打孩子,本身就违法。

而且它没有办学资质,属于非法经营,还收取3.28万费用,民事赔偿肯定跑不掉。

张浩的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基地都得承担。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0条规定,家长发现孩子权益受侵害,要及时采取保护措施,情况严重的必须立即报警。

张浩爸妈一开始被宣传误导,没及时核实基地资质,也没能及时发现孩子被虐待,这也是个教训。

非法基地的乱象该被严查,打人者该被严惩,受害者该得到赔偿。

更该警惕的是,现在很多所谓的成长基地,打着专业管教的幌子,干着虐待孩子的事,坑了无数家长和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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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源:新闻夜航、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