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5月17日报道,河北承德,一男子与女网友见面,两人在车上亲热一阵后,又发生了关系,没想到,事后女网友报警,直言自己被强奸,男子当场被刑拘。可更让人傻眼的是,女子收到男子母亲送来的30万后,竟当场改口,反复声称两人是自愿的,可没过几天,她又突然变卦,重新坚称自己是被强奸!
30岁的王明在网上聊了三个多月的女网友刘丽,约好第一次见面。两个人都是单身,网上聊天的时候感觉还不错,王明晚上九点多开车接上刘丽,然后把车停在了一个停车场里。
两个人在车里聊了一会儿,就坐到了后排座位上,开始互相搂抱亲吻,还有更进一步的亲密行为。之后两个人下车,一起去停车场附近的药店买了避孕套。
王明提出要去附近的酒店,但是刘丽明确拒绝了,说不想去酒店。于是两个人又回到了车里,继续在后排坐着。
就是从这里开始,两个人的说法出现了完全不同的版本。刘丽说,回到车上之后,王明提出要和她发生性关系,她明确说了"我不想,你别这样",但是王明根本不听,用手按住她的脖子,还打了她一巴掌,骂了她很多难听的话,强行和她发生了性关系。刘丽说,当时她拼命反抗,导致手腕、下臂和小腿上都留下了很多淤青和伤痕。
而王明的说法完全不一样。他说,两个人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发生关系之后,因为避孕套的问题两个人吵了起来,是刘丽先动手掐他的脖子、打他的脸、还掐他的下体,他只是用手阻挡,根本没有打刘丽。王明说,刘丽身上的伤是两个人互相撕扯的时候造成的,不是他故意打的。
争吵结束之后,刘丽直接在车里拨打了报警电话,说自己被强奸了。第二天,也就是2025年1月27日,王明就因为涉嫌强奸罪被承德市公安局双桥分局刑事拘留了。2月10日,经过双桥区检察院批准,王明被正式逮捕。
王明被抓之后,他的家人急坏了。王明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在一家不错的公司上班,本来前途一片光明,如果真的被判强奸罪,这辈子就毁了。
王明的母亲得知,取得被害人的谅解有助于为王明办理取保候审,还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罚。于是她多次上门去找刘丽和她的家人,赔礼道歉,请求谅解。
2025年3月21日,王明的母亲凑齐了30万元现金,交给了刘丽。刘丽当天就签署了一份刑事谅解书,表示愿意谅解王明的行为。
让人没想到的是,从这之后,刘丽的口供开始出现了多次反复。她先后五次到公安机关更改口供,说自己和王明发生性关系是自愿的。
刘丽当时解释说,当初报警是因为避孕套的问题引发了争执,自己情绪太激动了。后来她了解到强奸罪的量刑很重,不想让王明受到这么严厉的处罚,而且她对王明的第一印象还不错,本来有意往情侣的方向发展,所以才改口说自愿。她还说,两个人的肢体冲突是发生在性行为结束之后,不是发生在性行为过程中。
就在王明的家人以为事情快要解决,王明很快就能出来的时候,2025年7月24日,刘丽又一次推翻了自己之前的说法,再次坚称自己是被强奸的。
这一次,她解释说,之前五次改口说自愿,是因为自己法律知识不够,错误地认为签署了谅解书就等于承认了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她还说,谅解只是表示她原谅了王明的行为,并不代表她当时是自愿的。
刘丽的口供反复横跳,最初4次笔录均称被强奸,之后曾先后五次改口说自愿,后续又再次推翻说法坚称被强奸,这样的情况让案件变得非常复杂,也让王明在看守所里被羁押了将近11个月,直到2025年12月25日才被取保候审。
2025年12月25日,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刘丽的口供有反复,但是她从案发之初到庭审阶段,始终稳定地陈述自己多次明确拒绝了王明。
同时,刘丽身上有多处淤青和划伤,王明身上也有刘丽反抗留下的抓痕,这些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当时确实发生了暴力冲突。
一审判决出来之后,王明不服,立刻提起了上诉。他的辩护律师认为,刘丽的陈述前后矛盾,对于"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这个最关键的问题,有完全相反的说法,这样的证言真实性存疑。
按照刑事诉讼"疑罪从无"的原则,不能用这样的证言来认定王明构成强奸罪。而且,双方都有受伤的痕迹,这些伤痕更可能是性行为结束后的争执造成的,不能直接证明王明实施了暴力强奸行为。
2026年3月30日,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二审开庭审理,但是没有当庭宣判。截至5月17日媒体报道的时候,二审的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
不管二审结果如何,这起案件都给所有网恋奔现的年轻人提了个醒。男女之间交往,一定要尊重对方的意愿,特别是在发生性关系这件事上,必须得到对方明确、自愿的同意。
任何时候,只要对方说"不",就应该立刻停止。同时,大家也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一时冲动做出让自己后悔一辈子的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