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狠了!江西九江,一男子看儿子不听话,不但逃学,还彻夜不归,男子急了,花3.28万把13岁的儿子送到青少年基地,培训期6个月,家长不能探视,也不能打电话,可住进去之后,孩子被同宿舍孩子欺负,天天不能睡觉,孩子写了张求救纸条,想让结业出去的孩子捎给母亲,不料被班主任发现,班主任拿戒尺打他,戒尺打断换铁杆子打,又脚踹后背,拳头砸脸和眼睛,孩子鼻子流血,昏倒在地,班主任说他装的,让孩子在地上躺了一夜,第二天发现,孩子眼睛看不见了,班主任怕了,这才把孩子送医,做了7小时开颅手术,直接进了ICU,出来之后,右眼还看不见,医疗费要三五十万,可基地一分钱不出,家长报警,要求对打人者依法处理,基地承担全部费用。
张先生看着病床上的儿子,他痛断肝肠,如今他后悔万分,不该把儿子送到阳新县某青少年成长基地。
原来,张先生儿子张浩13岁了,今年初二,可张先生发现,儿子开始有些叛逆。
他不但逃学,还夜不归宿,张先生夫妻根本管不住儿子。
张先生上网查看,刷到了阳新县某青少年成长基地。
宣传上说的很好,说能帮着改孩子的坏习惯。
张先生心里一动,5月2号专门去实地考察,他进去一看,里面的孩子们显得非常有素质。
校方向张先生保证,他们绝对不会打骂孩子,会用专业的方法加传统文化来好好的教育孩子。
张先生痛快,当场就交了32800元,他满怀希望,给儿子报了6个月的培训。
5月3号,基地开车去了九江,骗张浩说要配合查电信诈骗,张浩毕竟还是个孩子,他不知是计,跟着就去了基地。
学校规定,这6个月里,家长不能探视,也不能打电话,只能看班主任发的照片视频。
张先生心想,既然相信了学校,就要按照学校的规则,只要能教好孩子,横竖就是6个月看不到孩子。
5月10号是母亲节,张先生夫妻收到了孩子写的感恩信,张先生阵阵的感动,发现这3万多元花的真值!
可万万没有想到,第二天得到消息,班主任说孩子摔伤了。
张先生匆匆往医院赶去,晚上9点多,张先生看到了儿子。
这时,孩子在急诊室里,眼睛耳朵后脑勺手上全是伤痕。
基地说是摔伤的,张先生看着不像,他要孩子说出真相,还保证不让他回到基地。
张浩这才敢说实话,原来,他在宿舍被人霸凌,天天不让他睡觉。
10号晚上,他写了个求救纸条,想托快结业的学员带出去给妈妈。
可没想到,纸条被班主任张某发现了,张某拿木戒尺打他手,戒尺都给打断了。
张某又换铁杆子打,张浩疼得跪地上,张某还说他装蒜,脚踹后背,一拳连着一拳,砸到张浩头上眼上。
张浩鼻子出血,当初昏倒在地,在地上躺了一夜,第二天发现右眼看不见了。
张某害怕了,这才把张浩送到了医院。
经过检查,张浩右侧额窦骨折、右额窦积血,医生给他做了开颅手术。
7小时后,手术结束,张浩被送进了重症监护室。
可没想到,从监护室出来,右眼还是看不清楚,医院说了,光治疗费都要三五十万,可基地那边1分钱没出。
张先生后悔莫及,自己一念之差,竟然让孩子受这么大的罪。
张先生报警,警方立案调查,打人的张某已被控制,戒尺铁杆子都被扣留。
法律点:《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班主任张某用戒尺、铁杆殴打13岁张浩,拳砸头眼致其额窦骨折、右眼失明并开颅,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27条规定,禁止体罚虐待未成年人。
家长可起诉,向基地索赔医疗费、伤残赔偿金。
任何机构不得以“管教”为名伤害未成年人,暴 力管教必受严惩。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