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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上凭空多了一笔扣款。 100块钱,4件绿茶。直接从你5月份工资里划走,招

工资条上凭空多了一笔扣款。

100块钱,4件绿茶。直接从你5月份工资里划走,招呼都不打。

事儿出在河南驻马店,5月14号。有员工把公司通知给捅出来了,上边写得明白——“出厂实惠价,每人4件,每件25元,合计100元”,从2026年5月工资里直接扣。

不是跟你商量,是通知你一声。你同意也好不同意也好,这100块钱的绿茶你拿定了。

第二天公司出来回应了,话说得还挺暖。合作客户销售遇上坎儿了,货卖不动,损失扛不住,公司用出厂价卖给员工,还贴了运费,算帮客户渡过难关。末了补一句,几百号员工收到饮料都挺高兴,夏天到了嘛,4箱100块比外头便宜多了,算是福利。

你细琢磨琢磨这话。

客户东西卖不掉,跟你有什么关系?货不是你定的,渠道不是你选的,客户也不是你签的。到头来兜底的怎么就成了你?

说白了,这不是帮客户,是拉你当垫背的。库存堆在仓库里没人要,换个名头叫“员工福利”,让全公司几百号人拿工资来消化。一边帮客户清了货,一边公司落个人情,就你不明不白少了100块钱,换来4箱可能根本不想喝的绿茶。

你还没法说不要。

“从工资里直接扣”跟“自愿掏钱买”,那是两码事。前者是你同意也得同意,不同意也得同意,钱已经从你卡上划走了。后者是你爱买不买。

法律上不用我翻书你也知道,工资必须以钱的形式发,不能拿东西糊弄。这不是什么可以商量着来的条款,是铁板一块。不管你是发消费券、购物卡、饮料还是米面粮油,只要不是真金白银打到卡里,就踩了红线。

以前出过这种事。有家公司把员工1000块工资充到内部消费系统里,只能在公司平台花,员工直接提离职,申请劳动仲裁,最后法院判公司赔经济补偿金。还有一家拿消费券抵工龄补贴,指定平台花,不能提现,法院照样判违法。

法院那话说得够直白了——你能消费不假,但你没法自由支配,那就不叫工资。

为啥?因为工资之所以是工资,不是因为它值多少钱,是因为你能决定怎么花。

你上班出力,月底领钱,这钱是让你养家糊口的。房租得用钱交,菜得用钱买,孩子学费得用钱付。没人收绿茶当房租吧?你跟房东说这月租金用饮料抵,你看他让不让你进门。

其实公司这操作也不是头一回见。有些企业一到淡季或者回款卡壳的时候,就拿库存当工资发。米面粮油、购物卡、临期产品,啥都敢拿来抵。嘴上说着帮你省钱,心里算的是帮自己减压。经营风险嘛,本来是企业自己该扛的,结果绕个弯甩给员工。你的工资,成了别人的安全垫。

而且这回踩的点也挺寸。

今年4月到7月,全国正在搞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人社部门牵头,好几个部委联动,专门打击侵害劳动者权益的事。专项行动刚敲锣打鼓搞起来,驻马店这边就递了个现成的案例。

100块钱说多不多。但口子一开,以后呢?今天客户绿茶卖不掉你买绿茶,明天客户白酒积压了你买白酒,后天米面粮油消化不掉你再扛一箱。你到底是去上班的,还是去帮人清库存的?

换个角度想,员工也是消费者。消费者有选择权,不想买就不买。怎么到了发工资这件事上,连这点权利都没了?就因为工资捏在别人手里,所以别人可以替你花?

说到底,这不是100块钱的事,是边界的事。公司跟员工之间,该是谁的锅就是谁的锅。你可以自愿买,没人拦着。但拿工资来抵库存,就是另一个性质了。

这事儿你怎么看?你待过的公司有没有过类似的套路?评论区聊聊。

来源:搜狐千里眼相关报道、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五条、中国法院网案例、人社部2026年清理整顿专项行动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