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区,许家人收到了旧改征收款共计1280万元,许某心生贪念,私吞了四位亲姐姐和患病外甥女的500多万征收款,法院判他还钱,他转头就跟老婆假离婚把钱全转走,向外声称“卡里剩个位数”。面对执行,他耍赖说“花光了”,甚至还拿外甥女的185万去挥霍,每月只肯还1000块。近期,这桩案子迎来了最终判决。
2022年,许家位于黄浦区的一栋老联建房终于等来了旧改。六口人一共拿了1280万征收补偿款,分别由四位姐姐、一个患有精神疾病的外甥女,还有许某本人来分配。
姐姐们觉得弟弟许某年轻些、脑子活,平时关系处的也不错,就全权委托他去办手续、分钱。谁承想,她们信错了人。
许某先是瞒着所有人把真实的1280万说成只有“三分之一”,骗着姐姐们签了一份不公平的协议。
算下来,许某硬生生吞了本该属于她们的500多万,光外甥女一个人就被吞了185万。
没过几个月,一位姐姐听邻居说,别人家拿的补偿款要多得多,起了疑心,悄悄去征收办一查:原来根本不是弟弟所说的几百万,自家收到的是1280万!
姐姐们怎么也想不到亲弟弟能干出这种事。寒心之余,几个人商量后,决定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于是把许某告了。
审理后认定,许某隐瞒真相、利用信任骗签协议,判决他必须返还其他家人的500多万,且所签协议无效。
面对判决,许某又耍起了花招。他先跟老婆办了“假离婚”,把名下的房产全部转到老婆名下。
又把账户里1022万的征收款转走,等执行人员找上门,账户里已经几乎没钱了。
“我没钱,真花光了。”许某两手一摊,说旅游、吃饭、打官司,都用掉了。
更让无语的是,许某主动申请当了外甥女的监护人,姑娘患有精神疾病,长期需要人照顾,原本是姐姐们在履行监护人的责任。
自从许某当了监护人之后,极少去探望。更过分的是,他把外甥女那185万补偿款拿去消费,全然不顾当事人的意愿和权益,都打算花在自己身上。
法官要求把剩余款项立即返还给四个姐姐和外甥女。许某不但不认错,还翻出了年轻时候的“光荣历史”,反复强调自己拿过“全国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
那意思是,我一个劳模怎么可能干坏事?
不管获得过什么荣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更何况从道义上来讲,四位姐姐年纪都大了,为了讨回公道一次次跑法院。
她们说,最寒心的不是钱,是亲弟弟的狠心,尤其对那个有精神疾病的亲外甥女,毫无亲情可言。
这场执行拉锯战一打就是三年。
最终,许某被司法拘留15天,并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这一下,许某彻底慌了,最后同意把四个姐姐该得的钱都悉数归还,但唯独外甥女的185万,他只愿意每个月给1000元。
按照许某的这个进度,每个月还钱1000元,需要154天才能还完。
对于这种不合理的做法,院方当然予以驳回,并敦促许某一次性偿还。
许某还在不断推诿,说用14期还款的方式还清。但执行人员明确告诉他:分期可以,利息必须加上。
在多次协调下,许某承诺分六期还清全部款项,并支付每期的相应利息。
这笔钱在2026年2月,全部转给了外甥女,这场围绕500多万的家庭财产争夺,以许某的彻底败阵告终。
事件虽然已经落幕,但许某放纵自己的私欲,试探法律的行为值得深思。
许某将真实的1280万元征收款说成只有"三分之一",隐瞒真实情况,导致四位姐姐和外甥女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不公平的协议,这属于典型的欺诈行为。
《民法典》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
因此,许某在隐瞒真实征收款数额的前提下,与亲属签署的所谓协议,属于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其次,许某在主动申请成为外甥女的监护人后,非但没有履行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反而将外甥女的185万元征收款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完全不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和权益,侵害被监护人财产权。
许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35条: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