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治社会,竟然做出如此残忍的手段。一个13岁的男孩被班主任教官打伤,19小时未送医院,造成严重的后果。事情是这样的,13岁小张读初中二年级,从今年4月起出现逃学,夜不归宿的情况,并称想辍学外出打工。家长在网上了解到一个湖北阳新县宏志达青少年成长基地宣传后,其父亲张先生经过考察,花了3.28万元为儿子报了为期6个月的培训,5月初将孩子送往该成长基地。没想到没过几天,竟然出大事了。张先生在医院急诊室看到的是儿子全身多处受伤,包括眼睛、耳朵、背部、右手等。校园发生这样严重的伤害事情,校长却不知道孩子为什么受伤。而这伤不是别人的伤害,而正是这个班主任兼教官打的。具小张给家长交待,宿舍里一名年长学员霸凌他,不允许他睡觉,他在无奈的情况下,写下了纸条,拜把托即将要毕业的学员带出去,联系母亲来救他。没想到纸条被班主任张某发现,张某用戒尺空心钢棍对他施暴。小张被打的跪地求饶后,依然拳打脚踢,导致其昏迷。事情发生后,长达19个小时,基地未采取任何上报和送医措施,也没有及时通知家长。小张在医院里接受了7小时的开颅手术,但他的右眼仍无法看到东西。医生告诉家长,手术至少保住了孩子的左眼,右眼恢复光感的希望却很渺茫,未来医疗费用还需要50万元左右,涉事基地已支付了医疗费用30万元。这样的案件竟然发生在一个班主任老师身上,情节严重,不仅仅是对一个孩子的伤害,更严重的对社会的伤害。一个培训机构出现这样的败类,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生伤害,更是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践踏,必须要严惩。目前当事人已被警方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