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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罗湖口海关,一男子身着宽松的牛仔裤进入海关监管区,未申报任何物品,却被海关

深圳,罗湖口海关,一男子身着宽松的牛仔裤进入海关监管区,未申报任何物品,却被海关工作人员注意到男子腿部有异常凸出,而且步态僵硬,被拦下后带入检查,却发现右小腿用透明胶带绑藏着679个旧手机的摄像头,左边小腿绑着699个,一共1378个,目前海关进一步处理。

4月16日的深圳罗湖口岸,跟往常一样人来人往,过关的旅客要么拖着行李箱,要么背着挎包,脚步都挺急,都是奔着赶时间来的。

当天当班的海关人员正盯着过关人流做常规检查,没一会儿就注意到人群里有个男子有点不对劲。

他穿了条特别宽松的牛仔裤,裤腿直往下垂,按说这种裤子走路应该晃荡才对,可他走步的时候腿特别僵硬,膝盖都不怎么打弯,每一步都迈得很小心,跟周围轻松赶路的人格格不入。

再仔细看,他两个小腿的位置都有不正常的凸起,不像正常肌肉的轮廓,鼓鼓囊囊的还贴得特别规整。

海关人员当场就把他拦了下来,带到检查室做进一步核查。

等工作人员挽起他的裤腿一看,当场都愣了:他两个小腿上密密麻麻缠满了透明胶带,胶带下面卡着一排又一排的旧手机摄像头,一个挨着一个贴得严严实实,远看就像给小腿套了层硬壳。

后来清点的时候才数清楚,他右小腿绑了679个,左小腿绑了699个,加起来一共1378个旧摄像头,重量加起来有好几斤,也亏他能绷着腿走那么久。

这些摄像头一看就是从旧手机上拆下来的,也没做任何防护,就直接用胶带贴在皮肤上,走起来磨得慌不说,稍微动一动就容易掉,也难怪他走路姿势那么奇怪。

按规定,过关携带这类电子零部件必须主动向海关申报,走正规的货物通关手续,可这个男子过闸的时候走的是无申报通道,压根没提自己身上绑了东西,明摆着就是想蒙混过关。

这些旧摄像头大多是境外淘汰的电子垃圾,有些还带着用户的隐私数据,没经过检疫和检测就流入国内,要么被翻新后当成新零件装到维修手机里坑消费者,要么随便拆解丢弃造成电子污染,隐患特别大。

其实最近海关查到的“人身绑藏”案例真不少,有人绑手表,有人绑硬盘,还有人绑几十台手机过关,总觉得穿件宽衣服、套条厚裤子就能躲过去,却忘了海关人员天天跟这类走私行为打交道,什么藏东西的招数没见过?

走路姿势不对、身上重量异常、神态慌慌张张的,一眼就能看出问题。


现在这个案子已经移交给海关后续部门做进一步处理了,涉案的1378个摄像头全部被依法扣留,涉事男子也得面临相应的处罚,轻则罚款,要是涉案金额够得上走私标准,还得负刑事责任。

所以不管是带什么东西过关,都得按规矩来申报,别抱着侥幸心理耍小聪明,真被查到了,得不偿失的还是自己。

其实这种人身绑藏走私的事,说白了就是抱着“赌一把”的侥幸心理,觉得自己藏得隐蔽,海关查不到,能省下通关的税费,多赚点差价。

可哪有那么多“漏网之鱼”?海关天天在口岸盯着,什么藏东西的花招没见过,走路姿势不对、身上轮廓异常,稍微留心就能看出破绽,真以为宽裤子宽衣服就能挡住检查?根本不现实。

而且这些走私进来的旧电子零件,危害真不小。

就像这批旧摄像头,谁知道之前是从什么手机上拆下来的,有没有残留机主的隐私信息?

要是翻新当新零件卖,消费者买回去不仅质量没保障,说不定个人信息还会被泄露。

要是随便拆解,里面的重金属之类的有害物质还会污染环境,从头到尾就没一点好处。

别觉得带点零件、带点货没申报只是小事,真要是达到走私标准,要承担的后果可比那点差价重多了。

做生意也好,帮人带货也罢,别总想着钻规则的空子,走正规流程才是最稳妥的,不然最后钱没赚到,还惹上一身麻烦,真的不值当。

《海关法》第82条规定,违反本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应纳税款、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管理,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出境货物、物品或者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货物、物品进出境的,是走私行为。

该男子通过人身绑藏方式携带旧电子零部件入境,未主动申报,明显属于逃避海关监管的走私行为,涉案物品数量多达上千个,若偷逃应缴税额达到起刑点,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这也给所有出入境人员提了醒,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