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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一位女租客因怀孕被男房东赶走,女子好不容易找到新的住处,向房东索要押金时,房

郑州一位女租客因怀孕被男房东赶走,女子好不容易找到新的住处,向房东索要押金时,房东却一口咬定是女子违约在先。虽然三年合同没到期,但是怀孕没有提前告知给房屋带来了晦气,也算违约。网友:“这算哪门子违约?”


河南郑州,丁女士挺着七个月的肚子,站在出租屋门口等房东来修门锁。她没想到,这把坏掉的锁,会把她的生活也一并锁死。房东提着工具箱迈入房门,抬眸瞥见她高高隆起的肚子,目光又扫向角落堆叠的婴儿床与小衣物,刹那间,脸色骤变。他将扳手狠狠掷于地上,满脸愠色,径直上前质问:“你怀孕为啥不告诉我?”"


丁女士瞬间愣住,满心疑惑。她暗自思忖,我怀孕既无需你随礼,也不用你帮忙照料孩子,究竟为何非得向你报备不可?房东撂下狠话,称他们老家有“借死不借生”的规矩。

在他看来,外人于自家房子里生孩子、坐月子会带走福气,是极不吉利之事。烦请她即刻收拾行装,尽快搬离此处,莫要再拖延时日,以免耽误后续安排。


丁女士是个老实人,觉得人家既然有这讲究,硬住下去也闹心,指不定以后房东还找茬。她并未与他争执,拖着孕身四处寻觅,历经数日才觅得一处合宜的居所。搬家之后,她疲惫不堪,身躯仿若被抽尽了最后一丝气力。


历经波折终于安顿妥当,她鼓起勇气向房东索要余下的两千块押金。那笔钱虽不算巨额,却也承载着她此刻的安稳期许。没想到房东又开始耍赖了。
房东梗着脖子大声叫嚷:“咱签的可是三年合同,你怀孕也不提前说,临时搬走,害我这房子空一个月才能再租,这钱就当抵空置期的损失!”


丁女士气得浑身发抖。签约之时,她尚无身孕,房东并未过问,合同也未载明禁止怀孕相关事宜。如今这般故意刁难,分明是明目张胆、欺人太甚,实在令人愤懑!


她找了调解员来评理。房东故作委屈,称丁女士未提前告知怀孕之事,将此归咎于双方沟通有失,妄图借此为自身不当之举开脱,尽显推诿之态。
丁女士又气又笑,嗔怪道:“我租房那会儿还没怀胎呢,这事儿我哪能未卜先知,提前告知于你啊?”


这事儿传到网上,骂声一片。有人说:"生孩子是添人进喜,咋就成晦气了?"也有人一针见血:"对你来说是好事,对房东来说可不是。宁愿让你放几个死人,也不愿意让你生一个孩子在他房子。"


房东哪是讲究啥忌讳,就是坏。揣着明白装糊涂。若真对这些歪理深信不疑,那为何不将房子空置,别再向外出租呢?如此行径,实在令人费解。早知如此,签订合同之际,真该将这令人匪夷所思的奇葩规定,醒目地书写于大门之上,好叫人一目了然,省却诸多纷扰。现在看人家怀孕了想赶人,还想趁机黑掉押金,说白了就是看准了孕妇挺着肚子没精力跟他耗,拿迷信当幌子想黑人家的钱。


从法律上看,这事儿更站不住脚。《民法典》第577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房东竟以毫无法律依据的忌讳为托辞,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此等行径,无疑是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之举,有失契约精神。丁女士提前搬离之行为,乃是对房东解约要求的切实履行,此情形从本质而言,根本未构成违约之举。


房东有义务退还丁女士剩余房租与押金,同时,对于丁女士因搬家、误工等产生的相应损失,房东亦需承担赔偿责任。这种人也不想想,连孕妇的血汗钱都坑,你家那福气就算不被坐月子冲没,也得被你这缺德事儿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