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他贫穷时找了个哑巴女人,后来他发达了,把哑巴女人打发了
李二狗这辈子做过最聪明的事,是娶了阿秀;做过最蠢的事,是把她赶走。
二十年前,他是村里最穷的后生,爹娘早亡,一间破屋四面透风,连老鼠都不愿意来。村里人都说他这辈子注定打光棍,直到有一天,他在村口的破庙里捡到了阿秀。
阿秀浑身是伤,蓬头垢面,不会说话,只会用手比划。她指指自己的嘴,又摆摆手,意思是——我是一个哑巴。
李二狗心善,给了她半块馍。阿秀跟着他回了家,洗了脸,露出一张清秀的脸庞。她不吵不闹,干活利索,做饭洗衣样样在行。村里人笑话他:“二狗,你就找个哑巴当媳妇?”他嘿嘿一笑:“哑巴好啊,不吵嘴。”
就这样,两个人凑合着过了日子。
阿秀虽然不会说话,但手巧得惊人。她认得山里的草药,知道哪几种搭配能治风寒,哪几种能止疼。李二狗起初不信,后来自己试了试,还真管用。阿秀又教他认药材,告诉他哪些值钱,哪些好卖。
李二狗脑子活,趁着改革开放的东风,倒腾药材,先是走街串巷,后来开了铺子,再后来办了厂。生意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他从穷得叮当响变成了镇上有头有脸的人物。
可发达了之后,看阿秀就不顺眼了。
应酬时,别人带太太,阿秀不会说话,只会傻笑,他嫌丢人。谈生意时,阿秀在旁边比划,客户好奇,他尴尬得想钻地缝。他开始觉得,这个不会说话的女人配不上现在的他了。
终于有一天,他签了一笔大单子,志得意满,回家后把一张银行卡拍在桌上:“阿秀,这里有五十万,你走吧。我知道你委屈,可我现在的身份,需要一个体面的老婆。你不能说话,带出去实在是……”
阿秀愣在那里,眼泪无声地流下来,却没有哭出声。她颤抖着在纸上写了一行字:“二狗,你是不是忘了些什么?”
李二狗不耐烦地挥挥手:“没忘你对我好。可你是个哑巴,这是事实。拿着钱走吧,够你下半辈子了。”
阿秀深深看了他一眼,那一眼里有说不清的东西——不是恨,不是怨,而是一种怜悯。她拿起笔,又写了一行字,然后拿起银行卡,转身走出了门。
李二狗嫌她写得慢,等她走了才随意瞟了一眼纸条。上面写着:
“二狗,我不是哑巴。当年我是故意装哑的,因为追杀我的人还在找我。你是我救命恩人,我本想用一辈子报答你。现在你不需要了,我走就是了。那五十万,我捐给村里修路了。”
李二狗手里的烟掉在地上,半天没回过神来。
他想起阿秀教他识药的每一个夜晚,想起她在他生病时彻夜不眠的守护,想起她默默帮他打理厂里账目时的专注——账目清晰得连会计都惊叹——如今他才知道,她不仅会说话,还会写字,会算账,她根本不是山里的村姑,她的出身恐怕比他想象的复杂得多。
他发了疯一样去找她,可阿秀像当年出现时一样,消失得无影无踪。
后来他才从旁人口中打听到,阿秀是省城一家百年药店老板的女儿,当年因为家产纠纷被叔叔派人追杀,才流落到他的村子,装哑保命。她教他的那些药方,都是祖传的秘方。
她原本以为,一个心善的男人值得托付终身,哪怕跟他过一辈子穷日子也认了。
可李二狗自己毁了这一切。
生意场上,没了阿秀那些独门药方,他的厂子很快就走下坡路。竞争对手挖走了他的客户,合作的药商断了货源,厂子一年不如一年,最后资不抵债,破产了。
他又变回了那个穷光蛋,住在出租屋里啃馒头。一天,他从旧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省城最大的药业集团新聘了一位女总裁,照片上的人,正是阿秀。
照片里的她穿着职业装,面带微笑,气质优雅从容,和当年那个蓬头垢面的哑巴女人判若两人。她不仅会说话,而且说得很好,还带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在发布会上侃侃而谈。
李二狗看着报纸,眼泪啪嗒啪嗒地掉下来。
他这才明白,有些女人不说话,不是真的哑,而是她愿意为了你,沉默一辈子;有些女人走了,就再也不会回来,因为你的心比她的嗓子,才是真正地哑了。
只是可惜,他明白得太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