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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在律师所上班,我问他,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是怎么说服看管所让服刑人员出演的

我朋友在律师所上班,我问他,电影《监狱来的妈妈》是怎么说服看管所让服刑人员出演的?朋友气愤的说,都是导演和影视公司操作的,最开始对看管所的说法是拍纪录片,就是类似于赵丽颖拍的那部电影,而纪录片犯人赵箫泓是可以参与的。可没想到,他们竟然用的是欺骗手段,以纪录片报备,却以商业片上映,这属于严重的违法。听说当时过审的两个人已被查,而且已经进去了。至于龙标是怎么拿到的就不得而知了。根据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影已撤销,估计上映的可能性不大,如果这样,那作为出品人的汪涵可就亏大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