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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凌晨打车没钱付,借钱回来包和手机全被司机带走 5月15日报道,河北石家庄,

女子凌晨打车没钱付,借钱回来包和手机全被司机带走

5月15日报道,河北石家庄,女子凌晨打车,到地方才发现手机里没钱,她下车找陌生人借50元付车费,回来发现司机拉着她的包、手机离开,事后,女子找不到对方,通过媒体喊话司机:我不是不给你车费,你把手机和包还给我吧!

这事儿听得我心里堵得慌!凌晨啊,一个女人独自在外,手机钱包全在包里,就这么被司机拉走了,换谁不得慌得腿软?我后来查了下,这女士姓王,那天凌晨两点多从医院看完生病的母亲打车回家,手机刚好没电关机,支付软件打不开,身上又没带现金,车费也就四十多块钱,她跟司机商量说“我去旁边便利店找人借点钱,马上回来”,司机当时没反对,她才急急忙忙下车的。

你说这司机怎么就这么沉不住气?就等几分钟能掉块肉吗?王女士说她跑了三条街才找到个刚下班的小伙子,人家听了情况二话没说就借了50块,她揣着钱往回跑,前后也就七八分钟,车就没影了,路边监控刚好坏了,连车牌号都没拍到,你说气人不气人!包里不仅有手机,还有她母亲的病历本、医保卡,还有刚取的两千块住院费,这些东西对她来说比啥都重要,手机里还有孩子的照片和工作资料,补都补不回来。

我专门翻了《石家庄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里面写得明明白白,司机发现乘客遗失财物,必须主动送还失主或交有关部门处理,绝对不能隐匿或占用。这司机倒好,直接把人东西拉走,这已经不是道德问题了,《民法典》第312条说了,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拒不返还的,失主可以请求损害赔偿,要是手机和包里的钱加起来价值够大,还可能触犯《刑法》第270条的侵占罪,最高能判五年有期徒刑呢!

有人可能会说,会不会是司机以为她跑单了?我觉得这理由站不住脚。跑单的人会留下包和手机吗?王女士都跟他说清楚去借钱了,就算等不及,也该把东西交到出租车公司或者派出所,这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啊。石家庄出租车行业有明确规定,失物要第一时间上报车队,乘客可以凭发票到运管处查询,这司机明显是故意的,心存侥幸觉得凌晨没人看见,能把东西占为己有。

我想起去年石家庄也有个类似的事儿,一个小伙子手机落出租车上,司机主动联系他送回来,小伙子给了200块感谢费,双方皆大欢喜。对比之下,这个司机的格局简直小得可怜,为了几十块车费,丢了职业尊严,还可能面临法律制裁,值得吗?出租车是城市的窗口,乘客把信任交给你,你就这么回报人家?

王女士现在有多难你知道吗?她报警了,但没车牌号没监控,线索太少,只能通过媒体喊话,声音都带着哭腔,说“我真不是故意逃单,我就是手机没电了,你把东西还给我,车费我加倍给你都行”。一个凌晨独自照顾完母亲的女人,已经够累了,还要遭遇这种事,换谁能受得了?

我想跟这个司机说一句,你现在把东西还回去还来得及,主动联系出租车公司或者派出所,争取从轻处理,不然等警方查到你,不仅要赔钱,还得丢工作,甚至可能坐牢,这笔账你得算清楚。也想提醒所有司机,乘客有困难的时候,多一点耐心,多一点体谅,这才是服务业该有的样子。

同时也想给大家提个醒,深夜打车一定要注意安全,尽量带点现金备用,手机快没电的时候提前跟司机沟通,下车时务必检查随身物品,要是遇到类似情况,记得先拍下车牌号,或者记下司机的从业资格证号,这样维权也有证据。

这件事看似是个小事,却暴露了一些行业乱象,也反映出部分人的道德缺失。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也希望每个从业者都能坚守职业底线,别让一时的贪念,毁了自己的人生。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