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C娱乐网

河南开封,李女士以自己名义帮助哥嫂贷款买房,不料还贷期间哥嫂却离婚了,离婚后房贷

河南开封,李女士以自己名义帮助哥嫂贷款买房,不料还贷期间哥嫂却离婚了,离婚后房贷没人还,李女士成了黑户。李女士多次联系哥嫂,双方各执一套说词,李女士:出于亲情好心帮忙,却把自己变成了黑户,教训深刻!

时间回到2014年的一天,李女士回到家发现不请自来的哥嫂二人,哥嫂神色严肃,李女士不敢怠慢,连问哥嫂发生什么事情,哥嫂二人吞吐半天,表示自己征信有问题,不能贷款买房,请求李女士借她的名义进行贷款买房。

李女士听后心中一沉,以恐后续房屋产权,贷款纠纷为由赶忙拒绝,不曾想兄长连连恳求,表示正因为李女士是自己的亲妹妹,才会上门请求帮忙,外人谁都不放心。

哥嫂再三拍着胸脯保证,只是“借名”,不会造成任何不良影响,贷款均由哥嫂承担。

李女士耐不住哥嫂的软磨硬泡,加上觉得这毕竟是自己的亲哥亲嫂子,肯定不会害自己,也只是借个自己的名义,不答应等于下了哥嫂的面子。

纠结一番后,出于对亲人的信任,最终答应以自己的名义帮助哥嫂贷款23万元购置房屋。

帮助哥嫂贷款后,哥嫂果然按期足额偿还贷款,让李女士原本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也不再挂念此事,时间就这么一天天过去,未曾想原本和睦的哥嫂情感破裂离婚了,更恼火的是哥嫂离婚后都不再承担房屋贷款,导致贷款断贷距今已经过去两年多时间,李女士也因此成了黑户。
断贷后,李女士彻底慌了,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信任的家人,居然让自己成为了“老赖”,无时无刻不在懊悔自己没了解清楚就轻易的“借名”。

面对家人的指责与内心的煎熬,李女士只能无奈在哥哥与前嫂子中双方奔走,却依然没有解决方案。

不得已,李女士只能求助调解员,调解员联系到李女士哥哥,哥哥表示:自己买房前与前妻早有约定,自己只出十多万首付,剩下月供均由前妻承担,所以自己不会再去承担房屋贷款。

李女士又带着调解员找到前嫂子家中,询问贷款后续解决方案,前嫂子说前期自己确实是在按时还贷款,断贷是因为因为现在小孩长大了结婚,彩礼,装修房子都需要大笔资金,这些资金都是自己所出,直接导致原本用于还贷的钱被开支掉了。

李女士与前嫂子协商把该房子过户出去,前嫂子表态现在房屋贷款还差19万元,另外还有逾期的三万元,下个月给李女士解决。

事情到这也算是暂时得到解决,李女士在调解员面前连连后悔哀叹,明明自己是出于对亲人信任的好心帮忙,咋还把自己弄成黑户了,房子别人住着,自己啥也没享受,却还要被追缴贷款,教训实在太大了。

让我们以法律的角度回顾下李女士的遭遇。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这件事里,李女士帮助哥嫂贷款,虽然钱是帮哥嫂借的,但在银行面前,法律只认李女士是债务人,哥嫂断供,只会起诉李女士,最后会判决李女士承担全部剩余还款责任。

其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虽然哥嫂婚姻期间约定“月供由前嫂子承担”,但这一约定只在哥嫂之间有效,不能对抗银行,银行仍有权要求李女士偿还贷款。

在与嫂子的调解过程中,李女士表示想把房子过户出去,就目前情况而言,非常困难,因为贷款抵押给了银行,必须还清贷款、解除抵押后才能过户或者卖房。

最后,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断贷两年多,李女士作为债务人被列为征信黑名单,其后果为无法办理贷款、信用卡,甚至可能影响出行、子女入学等。

这起事件也给咱们所有人普及了借名贷款的法律风险,法律不看“谁实际用钱”,只认“签字人”。

李女士出于对亲情的无条件信任,以及对法律的无知,导致自己承担法律后果,想必再有人让李女士“借名”,李女士再也不会同意了,如果读者朋友您身边也有这样的“借名”,请直接转发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