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死女童烈性犬多次挣脱铁链,这是发生在河南汝州的一起烈性犬伤人致死案,狗主人因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赔偿25万。
这起案件带给社会的警示意义非常大。一方面,饲养烈性犬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很多地方都明令禁止饲养的烈性犬,一旦疏于管理,后果不堪设想,任何时候,只要饲养烈性犬,就必须做好监护责任,像这种犬,年轻人都未必能看得住,更何况交给84岁的老母亲,对于狗主人来说,显然是失察的。
另一方面,饲养烈性犬本身并不会直接入刑,但是因为存在管理过失、看管不力而导致他人死亡或者重伤的,就有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这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是故意驱使烈性犬伤人的,就涉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这种罪过就更大了,严重的甚至可以判处死刑的。
但在这起案件中,狗主人没有这种主观故意,但因为管理过失依然承担刑事和赔偿责任。这是值得引起养狗人警惕和注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