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代末70年代初,大多数家庭中的男人有一个坏习惯:打老婆。
以前的媳妇是转锅台洗碗刷筷的,由于社会发展缓慢,社会职业门类少,适合女人干的工作极少,媳妇的工作只限于生孩子做衣服,一日三餐侍候丈夫。
丈夫是田间劳力,一年四季挥汗如雨,养活一家人,女人只好自知之明,乖乖的安守本分围着丈夫转。
丈夫稍不顺心则拿媳妇出气。
农村的小家院里,经常传出家里婆娘哭哭啼啼的声音,女人的武器就是哭,把丈夫的硬心哭化了就是女人的本事,几个邻居去劝和,第二天往往是归于平平静静的日子。有点反抗精神的婆娘在街头骂个半天,发发心中的苦恼。
用勾担追打老婆,最多也就是到娘家诉个苦,三五天又被送回家。
拳打脚踢是正常的,但当丈夫的也有用力的尺度,绝不会伤筋动骨,只是不让老婆占了上风。
离婚,那时候是特别丢人的大事,凡是离婚的夫妻,娘家人和婆家人都把脸面没处归藏,丢门庭的事,成为街坊邻居的笑柄。
也有烈女把家里搞的鸡飞狗跳,这都是丈夫软柿子,拿捏不了媳妇,一张休书便散伙。
:五六十年代的百姓家庭,大多数是争争吵吵打打骂骂中一天天走下来的,夫妻闹了几十年,子孙后代一大群,七八十岁时,由儿女劝说,也没精力吵吵闹闹,人生却不知不觉走到尽头。
于是乎,一句常言道: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闹是祸害!
追想起以前为什么会这样,当然是社会奉行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顽固观念作怪,又加上那年代女性没有自强不息的意识,束缚于男性掌控之中。
几十年过去了,忽然间,男女调了个个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