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集体怒批《监狱来的妈妈》!必须压住反公序良俗歪风!原定5月30日上映的电影《监狱来的妈妈》彻底翻车。该片打着“真实事件改编”、“反家暴悲情母亲”等旗号宣传,却被扒出篡改司法事实,美化重罪罪犯,引发全网声讨。5月18日至20日,人民网、北京日报、长江日报、川观新闻、大象新闻等多家官媒密集发文怒批,直指影片践踏法律与道德双重底线。
北京日报5月20日发表锐评,强调文艺创作有自由,但绝不能凌驾于事实与法律之上。文中明确指出,影片原型赵晓红2009年因家庭琐事口角持刀杀夫,以故意伤害罪被判15年,卷宗无任何家暴报警记录与伤情证明,法院未采信家暴说法。报方痛批片方把琐事杀人包装成反抗家暴,公然篡改司法事实,亵渎司法权威。
此外,人民网同步重磅发声,言辞犀利。核心观点直指不能拿真实命案当作博取流量的煽情素材,消费逝者是底线尽失。报方强调,该片将杀人犯包装成女性觉醒代表,颠倒黑白,美化犯罪,严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绝不容忍。
另外,长江日报、川观新闻、大象新闻等官媒也紧随其后,集体定性。长江日报指出影片不是不让浪子回头,是不能颠倒是非,揭露片方先拍后备案、服刑期违规拍摄的投机操作。川观新闻直言,片方的“真实改编”的问题重点不在真实,而在篡改,是对司法事实的公然漠视。大象新闻则明确表示,逝者人格权益不容践踏,家属可起诉片方追责。
这起事件给影视圈敲响警钟:文艺创作不是法外之地,真实改编不能沦为篡改事实的幌子,更不能像此片一样,片方先拿国际电影节奖项镀金,再回国收割票房,海外抹黑中国司法,迎合西方偏见,再回国消费大众,毒害人心,这么做绝对不可以,也行不通。在中国,法律尊严不容挑衅,逝者尊严不容消费,资本逐利不能突破人性与司法底线,任何颠倒黑白、美化犯罪的行为,终将被全网抵制、被法律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