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周口,一男子自结婚后,总喜欢背着妻子往外借钱,谁问他要钱都给,手上没钱就去借了再给,可等到妻子问他要钱给孩子报班,他却心疼的不行,直呼浪费钱!后来男子父亲重病,急需十万,男子却迟迟拿不出钱,妻子这才发现男子竟往外借出去五六十万,十几年来没一个人还钱!
2014年,男子与现在的妻子登记结婚,两人婚后租了家店面,做起了水果、零食生意,生活也还算惬意。
后来两人有了孩子,随着孩子渐渐大了,妻子就想着给孩子报个班,也不贵,有几百的,有几千的,妻子将自己的想法告诉了男子,因为家里的经济大权一直在男子手里。
可男子听后,竟想都没多想就回绝了,直呼这也太浪费钱了!孩子不是有学校教吗还花这些钱干嘛?
妻子有些生气,自家店里的生意不是挺好的吗,怎么给孩子花点儿钱就这么激动,但妻子到底没把这些话说出口,只是独自生着闷气。
再后来,男子的父亲患癌,急需十万块钱治疗,妻子再度向男子开口要钱,男子却支支吾吾说不清话。
妻子嗅到其中猫腻,直接拿过男子手机,一查,竟发现了手机里的数十条转账记录,全是往外借出去的。
妻子举着手机质问男子,男子羞愧半晌,才慢慢开口讲起了原委。
原来,自夫妻俩把小生意做起来后,男子和朋友小聚时,聊天说起现状,男子透露自己的小生活过得不错,但朋友却向男子诉起了苦,说自己有多么不容易。
男子好面子,顺势接着朋友的话说了下去,告诉朋友,若是真遇上难处了,随时都可以来找自己,能帮的他肯定都会帮。
朋友一听,二话不说当场就找男子借了一笔,而男子竟也没觉得什么不对,直接转了账。
也是自打这次起,男子不断在之后的各种朋友聚会中,被所谓的好兄弟好哥们捧着吹着,借出了一笔又一笔。
到后来,其实男子手上已经没钱了,但自己又抹不开面子,就去刷信用卡借钱,再借给朋友。
于是就有了现在,男子父亲重病,自己却拿不出一分钱了。
男子将自己登记的账本拿给了妻子,上面记录了29个找他借钱的人,里面相隔最远的有十一年之久,却仍未还钱。
男子还告诉妻子,自己借出去最多的人还是房东的发小,机缘巧合下认识的,不到一个月,前后借走了就有四万多,至今未还。
妻子一边听着男子讲述,一边看着借钱记录,上面最小的一笔200多,最大的一笔2万多,每个人几乎都借了不下两次。
男子还说,账本登记的只是一部分,这十几年来他借出去的应该有五六十万,除了家里日常开销,挣得钱都被借走了。
男子说完,妻子已经被气到身体发抖了,但现在家里老人急需用钱,妻子没功夫和他争吵,两人开始想尽办法要回这些钱。
发信息、打电话、上门找,夫妻俩好话说尽,甚至都求上了,也还是没一个人还钱,甚至到后面拉黑的拉黑,失联的失联,一个个都躲了起来。
到后来夫妻俩起诉了金额最大的房东发小,拿到了还钱的判决书,但对方却一拖再拖,始终不愿还钱,现在竟还派他父母过来把夫妻俩的车给砸了。
夫妻俩叫苦无门,更惨的还要数妻子,无故被枕边人瞒了十几年,每天兢兢业业工作,想给两孩子更好的生活,结果钱都花到别人身上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案中,五十多万借款基本都来自夫妻共同财产,男方瞒着女方私自大额对外出借,已经侵犯了女方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女方有权要求借款人返还属于自己的财产份额。
其中一人在夫妻俩拿到院方判决书后,还拒不还款,涉及《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出借方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若借款人有能力却拒不履行,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大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