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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挟洋人以令国人"?拜托,别拿“洋大奖”吓唬咱老百姓了! 最近,《监狱来的妈妈

"挟洋人以令国人"?拜托,别拿“洋大奖”吓唬咱老百姓了!

最近,《监狱来的妈妈》这部电影闹得沸沸扬扬。

还未上映,先在西班牙的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捧回了最佳主角奖。

这本来是件喜事,可编剧偏偏在采访中“说漏了嘴”:原来女一号赵箫泓在监狱服刑期间,就已经大摇大摆参与了拍摄,完全无视服刑人员不得从事商业演出的铁律。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司法文书里白纸黑字写的故意伤害,到了电影里硬生生被洗白成了“反抗家暴失手”。

这一下子炸了锅。

眼看国内网友不买账,抵制声浪越来越高,这部电影瞬间被撤档,女主角的社交账号也被直接封禁。

这时候有些业内人开始嘟囔了:怎么在国外拿了大奖的电影,回国还得挨骂呢?

这恰恰踩中了“挟洋人以令国人”的雷。

总有那么一小撮所谓的“艺术家”,热衷于捏造国人的伤疤,去迎合西方某些电影奖的猎奇癖好。

他们先把作品送到国外镀金,拿个奖杯回来就到处“吓唬人”,仿佛外来的和尚会念经,想借用西方标准堵住咱们的嘴。

你看当年张艺谋的经典之作《活着》,陈凯歌的《霸王别姬》,哪个不是在国际上惊天动地,在国内却引起激烈争论?

说到底,是某些创作者骨子里的文化不自信,总觉得月亮是外国的圆。

如今的国人早就不吃这一套了。

高铁纵横、AI争先,咱们的发展全面开花,从制造到智造,膝盖硬了,腰杆直了!

如果在现实里犯了法,电影里却说成是英雄,不仅戳破了司法尊严的底线,更是把广大观众的智商按在地上摩擦。

电影无国界,但底线有。法律面前,没有哪个洋奖杯能当免死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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