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真的是在挑战法律底线。深圳,女子外出扔垃圾,房门虚掩没关好。前脚出门,后脚潜入一个男子,他想要在女子屋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女子下楼扔好垃圾,没想到遭遇两位“醉汉”,在电梯口闹事,一度阻挠女子上楼。大概闹了一阵之后,俩醉汉离开。女子虽然被耽搁了,但是也正常回到家里,巧合的是,她刚进家门,竟然看到置物架上有个隐秘的红点点。
原来,刚刚有人进来偷装摄像头,楼下的两个醉汉也是假的,只不过拖延时间而已。这不禁让女子有些害怕。
(红星新闻5月21日报道了这则新闻。)
受人委托,张某(化名处理)要去调查宋女士的一些情况,要获取隐秘的信息。
张某心想,如果想要搞到这些东西,那就得实时的跟踪调查,最好可以在她的房间内安装监控,24小时的监督着。
张某就喊来了自己的朋友赵某(化名处理),以及自己的司机刘某(化名处理),想让他俩配合自己,来完成这项伟大的任务。
先准备工具,张某买来了一个微小型号的监控设备,回头就准备潜入到宋女士家里安装。
平时他也提前上门盯梢,看一下宋女士的一些生活习惯,是否可以得空闯入屋内完成这件事。
经过调查、跟踪、盯梢,张某发现,这个宋女士有一个生活习惯,就是出门丢垃圾的时候,不喜欢关门。
这倒是个好机会。
这下,张某就联合自己的朋友,想到这一出,他们准备分工协作,赵某负责进屋去安装监控,张某跟刘某两个人,则负责在楼下拖住宋女士,以便给赵某腾出更多的时间。
就这样,商定好了之后,三个人就开始执行计划。
事发这一天,宋女士照常开始下楼丢垃圾,她又把大门虚掩着,没有完全关上,就上了电梯下楼扔垃圾去了。
看到宋女士下楼,蹲守在一旁的赵某,就趁机潜入屋内,开始安装监控摄像头。
而楼下这边呢,张某跟刘某看到宋女士很快就丢完了垃圾,眼看就要上楼了,他俩就开始装醉,装成了俩醉汉。
接下来,就是张某跟刘某的表演时刻了。
他俩不断的在电梯门口装疯卖傻,手舞足蹈的摁电梯,可是却又故意摁不上,反复的就在电梯门口打转。
而其他邻居也来到电梯门口,也想要上楼。
奈何这两个醉汉,一直糊里糊涂的,大家都没法上电梯了。
大概表演了又五六分钟之后,张某跟刘某才算明白过来:我俩是不是走错了单元楼啊?
随后两个人就互相搀扶着,慢慢的离开了。这下宋女士才算顺利的坐上电梯回到了家中。
宋女士一边上楼,就一边在思考,今天怎么回事,怎么遇到这两个奇怪的家伙呢?
回到家的时候,却无意间看到家里的置物架上,有一个很隐秘的红点点,一条一条的光线,让宋女士大惊失色。
这下她基本可以确定,一定是有人趁自己不注意,偷偷潜入自己家里安装了监控。
再想到刚刚奇怪的遭遇,宋女士立刻就报了警,并且调出监控,发现刚刚那连哥哥醉汉,在离开了小区的大门之后,又恢复了正常人走路的姿态,根本就没有醉酒。
很快,这三个人落网,这下“电梯醉酒戏”也就真相大白。
经过一番审判,张某、赵某涉嫌非法入侵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而司机刘某则被另案调查处理。
透过这个案件也得提个醒,不管出门时间长短,还是要随手锁门,不要给违法份子可乘之机啊。
《刑法》第 245 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会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当时宋女士的房门是虚掩着,没有关好,但是并不等于就同意入内。两位男子分工协作,一个望风,一个潜入安装,两个人都是主犯,将要一并追责。
而且经查,已经完全实施了犯罪行为,进入房间内,成功安装了监控,也就是说构成既遂。参考司法实例,二人的行为均要被处以6个月左右的有期徒刑。
《刑法》第 284 条规定,非法安装监控摄像头,已经构成刑事犯罪,此举侵犯他人隐私。
任何自然人的隐私权都不可以侵犯,不可以随意刺探、侵扰、泄露,这三位男子打配合实施犯罪,就是在挑战法律的权威。
当然,最后也是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
对于这个案件,大家都怎么看呢?
信源:红星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