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1 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将正式施行,这条消息在国际航空界掀起波澜,尤其让日本航空业倍感焦虑。
不少人误解为中国专门针对日本限制领空通行,实则不然,这是中国依法行使领空主权,终结长期以来部分国家享有的不合理红利,而日本正是过往红利的主要受益者。
领空主权是国家核心主权之一,《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早有明确规定,他国民用航空器飞越他国领空必须经主权国批准,这是国际通行准则。
我国 1995 年版民用航空法便已明确 “民用航空器未经批准不得飞入中国领空”,只是过去基于对外开放与友好合作的考量,执行尺度较为宽松。
1974 年中日签署《航空运输协定》后,日本航班长期享受便捷过境待遇,无需复杂审批,还无需承担过境费用,这份特殊福利一享就是四十多年。
对日本而言,中国领空是欧亚航线的黄金捷径。
这份无需付出的红利,让日本航空业长期保持高利润,却忽视了中国的主权权益。此次新法修订,核心是统一规则、强化主权,并非针对特定国家。
新法明确所有外国民用航空器飞越中国领空,均需提前提交申请,获批后按指定航线飞行,全程服从中国空管指挥,违规将面临处罚。
同时增设对等反制条款,若他国对中国民航采取歧视性限制,中国可依法反制。
欧洲多国航司对此平静接受,因为他们早已按规则缴费审批,反倒是日本难以适应,本质是习惯了特殊优待,如今红利消失,自然难以接受。
说到底,不存在 “不许飞越”,而是 “不再随意飞越”。
中国从未拒绝合规申请,只是不再提供免费便利。
日本与其焦虑新规,不如正视现实:过去靠特殊关系享受的红利,本就不是理所当然。
随着中国综合国力提升,主权意识强化,任何国家都别再指望在中国领土、领空问题上享受特殊待遇。
日本占中国领空红利的日子,确实到头了,往后想飞越,就得按中国规矩办事,这是主权国家的正当权利,也是国际交往的基本准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