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的好!5月21日,纵览新闻等报道,江西奉新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34岁男子金某某,网名"浠宝",在广西柳州地震当晚,于微信群内与人发生争执,借机发表地域攻击言论,造成恶劣影响,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5月18日晚,广西柳州发生地震,不少居民从睡梦中惊醒,惊魂未定,忙着报平安、查灾情。可就在这个当口,江西奉新的金某某在微信群里,没关心灾情,没问问那边的人安不安全,而是借着由头,把矛头对准了整个广西。
他在群里发表的地域攻击言论,迅速引发网民不满,被人截图传开,影响越闹越大。奉新县公安局5月19日发现线索后立刻展开调查,查实后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
可我要说,地震晃的是房子,可有些人的嘴比地震还毒。34岁的人了,不是十四岁,应该知道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灾难面前,正常人想的都是"那边的人怎么样了",可他想的却是"趁这个机会骂一骂"。
这不是观点不同,不是性情耿直,是拿天灾当刀子,往一个地方的人心口上扎。微信群再小,也是公共空间;键盘再轻,敲出来的字也有分量。
一句地域攻击,伤的不是某一个人,是那片土地上所有正在惊魂未定的人。
说白了,被拘不冤。法律管的不是你"想说什么",是你"说了什么、造成了什么后果"。
金某某可能觉得,在群里吵几句没什么大不了的,可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微信群也不是自家后院。当言论从"争论"变成"攻击",从"针对事"变成"针对人",性质就变了。
34岁这个年纪,本该是家里的顶梁柱,如今却因为几句不过脑子的言论进了拘留所,值不值?
34岁还在微信群里干这种事,到底是素质问题,还是压根没把法律当回事?
信息来源:纵览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