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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年,杭州城里,发生了一桩因同性虐恋而引发的血案。 1932年2月11

1932年,杭州城里,发生了一桩因同性虐恋而引发的血案。

1932年2月11日中午,杭州保俶山石塔头一座僻静小院内,女佣陈竹姑买完雪花膏归来,发现屋门反锁、呼喊无人应答。

你知道吗?这可不是普通的小院!房主是民国著名乡土小说家许钦文,鲁迅的学生,当时在杭州文坛小有名气 。这院子就在西湖边,离断桥不到三百米,是许钦文为纪念好友、美术大师陶元庆特意买的,陶元庆去世后,他妹妹陶思瑾就一直借住在这里 。而和陶思瑾一起住的,还有她的西湖艺专同学刘梦莹,一个学雕塑,一个习绘画,两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妙龄姑娘,在当时算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新女性!

她们俩的感情,在民国女学生里不算罕见。那时候女校里盛行"闹朋友",就是女生之间的亲密关系,有的只是闺蜜情谊,有的却发展成了同性恋情。陶思瑾和刘梦莹属于后者,她们食同桌、眠同被,还在日记里缔结盟约:"为永久保持爱情,绝不与男子结婚" !这本该是段纯粹的感情,可随着相处越久,猜忌和嫉妒就像毒藤一样疯长。

陶思瑾总怀疑刘梦莹另有爱人,在日记里写"专一地在爱着她的还有一个朋友",整天哀叹"我是深深地爱着她,对她我是不知耗费了多少的精神" !而刘梦莹呢,也觉得陶思瑾占有欲太强,管得太宽,两人经常为一点小事争吵,感情早就出现了裂痕。1931年暑假,两人分开了一段时间,陶思瑾回乡,刘梦莹去了上海,本以为距离能缓和矛盾,可"一二八"战火让刘梦莹匆匆赶回杭州,两人再次聚首,却把之前的积怨都带了回来,像个随时会爆炸的炸药包!

案发那天中午,陈竹姑出门前,还看到两人在屋里说话,没什么异常。可等她提着雪花膏回来,门却从里面反锁了,喊了半天也没人应。正好许钦文送朋友回来,带着刚到杭州的八妹,见女佣在门口急得团团转,赶紧一起绕到后门,弄坏门闩才进了院子!眼前的景象,让所有人都惊呆了——刘梦莹浑身是血倒在地上,颈动脉被割开,身上足足有49处刀伤,早已没了气息;陶思瑾则晕倒在一旁,口唇泛黑,像是服了毒!

警笛声很快划破了西湖的宁静,警察赶到后,在现场发现了一把带血的菜刀,还有陶思瑾留下的遗书,上面写着她杀了刘梦莹,自己也不想活了!更让人震惊的是,警方搜出了两人的日记,里面详细记录了她们三年多的同性恋爱史,还有互相猜忌、争吵的细节,甚至有陶思瑾写下的"我要杀了她"的狠话 !

这案子一出来,整个杭州城都炸了锅!民国报纸天天头版报道,把"同性虐恋""49刀血案"这些字眼炒得沸沸扬扬,连上海、南京的媒体都来凑热闹 !大家议论纷纷,有人说这是"畸恋",违背伦理;有人同情两个姑娘,觉得是封建礼教压迫下的悲剧;还有人把矛头指向房主许钦文,说他一个单身汉收留两个年轻女子,肯定没安好心 !

许钦文真是倒了大霉!他本来好心收留亡友的妹妹,结果被当成嫌疑人抓了起来,两次入狱,连父亲的葬礼都没能参加!最后还是鲁迅出手相助,联合蔡元培、郁达夫等文化名人联名担保,加上证据确凿指向陶思瑾,许钦文才洗清冤屈,可名誉早就受了大损!

再说说陶思瑾,她被救活后,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她说当天两人又吵了起来,刘梦莹说要和她分手,还说了很多伤人的话,她一时冲动就拿起了菜刀,砍下去之后就后悔了,才服了毒!1932年6月,法院判了陶思瑾有期徒刑15年,后来因为表现良好,加上社会各界呼吁,1946年就被提前释放了。出狱后的她,改了名字,隐姓埋名过起了普通人的生活,再也没人知道她的去向。

这案子放到今天看,依然让人唏嘘!民国时期,女性刚从封建枷锁里挣脱出来,追求自由恋爱,可同性恋情在当时根本不被社会认可,甚至被当成"病态" !陶思瑾和刘梦莹的感情,从一开始就注定艰难,加上两人都年轻气盛,不懂得沟通和包容,把爱变成了占有,最后酿成了悲剧。

你们想想,要是她们生活在现在,社会对同性恋情的接受度高了,有更多的情感疏导渠道,这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还有,当时的媒体把这案子当成猎奇新闻来炒,放大"虐恋""血案"这些元素,却很少有人真正关注背后的女性情感困境和社会问题,这是不是也很可悲?

其实,不管是同性还是异性,感情里最忌的就是猜忌和极端。爱应该是包容,是尊重,而不是控制和伤害。陶思瑾和刘梦莹用生命和自由换来的教训,直到今天,依然值得我们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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