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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再次打败亲情!北京一男子肝癌晚期,临终前三天在ICU病房口述遗嘱,委托好友与

金钱再次打败亲情!北京一男子肝癌晚期,临终前三天在ICU病房口述遗嘱,委托好友与主治医生作为见证人,将房产、车辆、车位及存款悉数留给妻女。因病房无打印设备,见证人前往仅数米之隔的护士站打印,男子核对无误后签字,见证人亦签名注日期。男子离世后,父母质疑遗嘱有效性,称录入与打印分属两地,存在篡改风险,遂起诉儿媳与孙女,要求法定继承平分遗产。法院判决出乎所有人的意外!

这名男子姓李,家住北京西城区,确诊肝癌晚期后病情急剧恶化,最后阶段只能在ICU卧床,连起身都做不到,更别说亲自写字或外出办公证。他心里最放不下的,是跟自己打拼多年的妻子,还有尚未成家的女儿,担心自己走后,家里人为了财产闹矛盾。

知道自己时日无多,他决定在离世前三天,用打印遗嘱的方式把身后事安排妥当。 立遗嘱当天,李先生特意找来两个人当见证人,一位是认识多年、无任何利益牵扯的好友,另一位是全程负责治疗、跟遗产毫无关系的主治医生。

ICU里环境特殊,没有多余的人打扰,李先生躺着虚弱地口述每一条财产分配方案,好友在一旁用笔记本电脑逐字录入,主治医生全程在场盯着,没有离开半步。 遗嘱内容写得非常清楚,北京西城区两套房产、外地一套房产、家用车辆、固定车位以及名下所有存款,全部归妻子和女儿所有。

录入完成后,大家才发现ICU病房里根本没有打印机,没法当场打出纸质版。商量之后,两位见证人拿着电脑,走到仅隔数米、紧挨着ICU的护士站打印,整个过程也就几分钟,两人全程一起行动,没有分开过。 打印好的遗嘱拿回病房后,李先生强撑着精神,逐字逐句核对,确认每一句话都和自己口述的一样,没有任何改动,才在遗嘱上签下名字。

紧接着,好友和主治医生也分别在遗嘱上签名,并且仔细标注了当天的年月日,整套流程做完,三人才松了口气。立完遗嘱的第三天,李先生病情恶化,最终遗憾离世。 本以为后事安排得明明白白,一家人就算难过,也能平稳过渡。

可让谁都没想到的是,李先生的葬礼刚办完,他的父母就直接把儿媳和孙女告上了法庭。二老的态度很坚决,完全不认可这份遗嘱的效力,核心理由就是遗嘱在ICU病房录入,却跑到护士站打印,前后不在同一个空间,中间脱离了老人的视线,难保内容被偷偷篡改或替换。

二老的诉求很明确,既然遗嘱无效,那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处理,他们作为李先生的亲生父母,理应分到儿子一半的遗产。官司一打起来,两边的亲戚都议论纷纷,不少人觉得老人的顾虑不无道理,毕竟立遗嘱这么严肃的事,录入和打印分开地点,确实容易让人产生怀疑,大概率会被判无效。

法庭上,双方各执一词,争论的焦点始终围绕遗嘱订立过程是否合法有效。老人这边坚持时空不一致就等于有篡改风险,不符合《民法典》里关于打印遗嘱的规定;儿媳和孙女则拿出两位见证人的证言、遗嘱原件,还有医院的监控记录,证明整个过程时间连贯、全程透明,没有任何中断或可疑之处。

法院经过细致核查所有证据,包括见证人的当庭陈述、医院监控录像、遗嘱原件的签字和日期,最终给出了明确判决。法官认为,ICU病房与护士站距离极近,仅数米之隔,录入、打印、核对、签字的整个过程连续紧凑,没有任何时间和空间上的断层,完全不存在篡改遗嘱内容的客观条件。

同时,两位见证人全程参与了从录入到打印的每一个环节,身份都与遗产无利害关系,遗嘱上李先生和两位见证人的签名、日期齐全,完全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关于打印遗嘱的全部形式要件。

据此,法院最终认定这份遗嘱合法有效,驳回了李先生父母要求平分遗产的全部诉求。 另外,法院还特别指出,涉案的车辆和车位属于李先生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需要先分出一半归妻子个人所有,剩下的一半再按照遗嘱内容,由妻子和女儿继承。

一场亲人之间的遗产纠纷,最终以老人败诉告终,这个结果,确实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 这件事看着是财产之争,实则是亲情与利益的拉扯。一边是临终丈夫对妻女最后的保护,一边是年迈父母想为自己争取权益,没有绝对的对错,却让人心里五味杂陈。

很多人感慨,平时再亲近的家人,一旦涉及大额财产,亲情往往经不起考验,金钱总能轻易撕开温情的面纱。 也有人说,老人的做法虽然不近人情,但背后或许有不为人知的顾虑,毕竟晚年失去儿子,再失去财产保障,难免会没有安全感。

而李先生的选择,也只是尽一个丈夫和父亲的责任,想让妻女往后的日子能有依靠。 关于这件事,你怎么看?你觉得法院的判决合理吗?如果是你,在临终前会如何平衡父母与妻女的遗产分配?

信源:闽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