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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家的“王道”当然是成为一名好的小说家,然后写出本该就由自己来写的故事。也就是

小说家的“王道”当然是成为一名好的小说家,然后写出本该就由自己来写的故事。也就是先有作者再有作品,作者和作品本人密不可分。比如托尔斯泰。海明威、马尔克斯、莫言也属于这一类。但既然是“王道”,说明能达到这一点的本身就很少。绝大多数小说家还是要通过“作品”来锚定自己的位置,从这一点来说,作者选择要写的故事时,就跟导演要选择拍什么别人的作品一样,都有种天然的距离。在选择写什么作品时,作者才成为作者。这一点也类似于余华说的“角度小说”,选择什么角度,会成就一部作品,一位作者。最近在读诺奖得主威廉·戈尔丁的《蝇王》,说实话,观感并不太好,随处可见的冗余和拖沓,在我读过的诺奖得主作品里,戈尔丁差不多是属于最弱的。但他从上万个可写的故事里“选择”了《蝇王》,然后让它不可替代,略近似于 80 分的作者写出 90 分的作品。这不能说是“取巧”,而可以视为一种“智慧”。绝大多数创作者近乎终极的任务,就是找到这样的属于自己的故事,把他写出来,一部,又一部,最后依然成为更好的自己。这也是一种王道。对于类型小说作者,则有另外的“使命”,就是他/她要找出属于自己的“模板”。类型小说特别核心的本质是它是要可量化,可模式化,在这个基础上,再去创作,创新,创造。这种“模板”还可以拆分为类型、腔调、语言、舒适区等。像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写出《假如明天来临》的西德尼·谢尔顿、写 007 的伊恩·弗莱明、古龙、梦枕獏、倪匡、琼瑶、罗琳……都是有自己的模板的,推理作家几乎必然要模板化,因为本身这种类型也需要高度模板化,古龙和梦枕獏都是努力想要走出模板化的“刻板印象”的,会加入更多变化,但本身还是属于找到模板后才真正实现自己的典型。金庸乍看模板感要弱一些,长中短篇幅都有,也淡化了模板感,但其实细究起来,他的模板还是存在的,也是之前我提到过的,是围绕“苦儿流浪记”的叙事模板展开的。与其说很大仲马,不如说很狄更斯。古龙、温瑞安、黄易等,都有各自的模板,都与金庸不同。类型小说作者首先要达到一定的基础,然后要寻找到自己的模板,一旦找到模板,创作出第一个故事,往往就开始井喷,这是属于类型作者的春天和黄金时代。这个区别,也是“类型文学”与“纯文学”的本质区别之一。有极少数作者是将二者有所混同且取得了不起的成绩的,比如斯蒂芬·金、厄休拉·勒古恩、松本清张等,虽然比例不高,但也是存在的。类型作家找到模板后,只要没有特别的变故,一般是可以持续创作下去而且可以常写常新的,所以一旦停顿,且时间较长,往往是作者本人的意志和意愿等的问题。这个时候作者可以自问:1,我停顿了吗?2,我是否已经找到了属于自己的模板?3,我停顿的原因是什么,如何纠正?类型文学的创作应该是像大江大河一样,永不止歇。类型文学的迷人之处也在这里,读者的信任也在这里:他永远可以读到自己想读的小说,除非自己发生了厌倦。类型文学作者也永远不必担心模板限制自己的创作,歌德说:“巨匠在限制中表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