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老了就要学会和自己儿女的相处之道。清乾隆年间,纪晓岚晚年常常在书房里翻看自己记录的那些故事。他记得有个富翁把全部家产分给几个儿子,结果几年后儿子们只管自己过日子。
对父亲的生活不管不问。纪晓岚把这些事写进《阅微草堂笔记》,他当时想的是,财产一旦没了,人也就没了依靠。
汉代以来,朝廷把孝顺列为选拔官员的标准。一个人要是孝顺父母,乡里就会推荐他做官。到了唐朝,《唐律》把不孝列为十恶之一,父母活着时子女私自分家或者另立户口都要被处罚。那时候法律是保护父母的权威,子女不能轻易独立。
纪晓岚生活的年代,虽然没有那么严的法律,但民间依然把财产和孝顺捆在一起。很多人老了就把家产早早给了儿女,结果发现一旦失去主动,日子就越来越难过。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地方法院处理过一起类似纠纷。一个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把房子过户给长子,过了三年,长子却说自己经济困难,不肯给父亲生活费。老人只好打官司。
法院按照当时的民法判长子每月给八元大洋,但执行起来并不容易。老父亲后来只能靠自己剩下的几件旧物过日子。
一九七九年之后,中国实行独生子女政策。家庭结构从多个子女变成一个孩子养四个老人。许多城市里,六十岁以上的老人独居或者只和配偶一起生活的比例超过一半。
子女工作忙,顾不上天天照顾父母。一些老人开始把钱留着自己用,而不是提前分给孩子。他们心里清楚,手里有钱才能决定自己住哪里、请谁照顾。
纪晓岚在笔记里写过类似的事。他用别人的故事提醒自己,也提醒后人。财产给了出去,人情就难再要回来。上海那起案件也说明,法律判决容易,实际拿到钱却难。
人到晚年,最重要的不是把所有希望放在儿女身上,而是看清自己手里还剩下什么。纪晓岚晚年继续写书,继续和老友往来,他没有把所有东西都交给子女。上海那位老人后来也只靠自己省下的钱维持生活。财产的主动权一旦失去,晚年就容易陷入被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