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一天夜半,差役跟踪两个怪人身后,见二人步履轻飘迅捷,不似常人。行至紧闭的南城城门,铁闩紧锁、守卫森严,二人竟毫无阻滞,径直从门缝穿墙入城。
此事发生于乾隆五十年(乙巳年)夏。山东曹州府城内有刘记当铺,世代经营,诚信公道,声名颇佳。当铺雇有一名伙计,姓张,系河南虞城人氏。张某在铺中勤恳劳作两年,谨守本分、熟通账目,深得东家信赖,平日省吃俭用,积攒下不少工钱。
岁末年关,张某思乡心切,向东家请辞归乡。刘东家惜其能干,又念冬日途路艰险,再三挽留,劝其过完元旦、待春暖路通再返乡。张某感念厚待,欣然应允。新年过后,张某收拾行囊银两,骑自家青鬃骡子归乡,临行与东家约定:正月十五上元节必返程回铺。
元宵当日,曹州城内灯火繁盛,刘东家自早至晚苦等,始终不见张某归来。起初以为路途耽搁,可数日过去,依旧杳无音信。刘氏心中惶恐,即刻遣伙计奔赴虞城张家问询。不料张家族人愕然相告,张某去年离乡赴工后,整年未曾归家,家人日夜盼归,正苦寻其踪迹。
两边说辞截然相悖,争端骤起。张家认定刘家谋财害命、藏匿活人;刘家自认清白,无端背负杀人污名。争执不下,两家对簿公堂。此案无尸身、无证人、无踪迹,案情诡异难断,层层上递,直至山东巡抚、巡按衙门。上官见状,严令曹州县衙限期破案,缉拿疑凶,否则追责官吏。
官府即刻四处排查,搜遍城郊官道、街巷渡口,盘问相关人等,可整整数月,毫无线索。一桩寻常失踪案悬而不破,从正月直拖至六月。负责办案的差役备受压力,日夜奔波查访,心中焦灼万分。
一夜月色皎洁,夜半人静,差役为寻线索,独自巡查至城南郊野。忽闻前方有人闲谈,月光下见一老一少并肩缓行。年少者提议:“今夜月色绝佳,城南凉亭僻静清幽,何不前往闲坐赏月?”老者应许,二人同向凉亭走去。
差役心中生疑:三更夜半,城门早闭,寻常百姓皆居家安寝,绝无深夜赴郊野凉亭闲游之理。他暗觉怪异,抢先奔至凉亭旁密林潜伏窥探。
片刻后,二人入亭闲谈,初时所言皆是乡邻琐事、市井闲话,并无异常。片刻之后,少年忽然低声说道:“刘家当铺伙计失踪一案,悬半载未破,官府束手。我暗中揣测,真凶乃是城西门外卖饼的孙家,此人贪图张某行囊积蓄,故而谋财害命。”
老者闻言色变,厉声呵斥:“人命大案,干系生死,岂能凭空妄议、信口栽赃!速速休言!”言毕便催少年一同返程归家。
差役紧随二人身后,愈看愈惊。二人步履轻飘迅捷,不似常人。行至紧闭的南城城门,铁闩紧锁、守卫森严,二人竟毫无阻滞,径直从门缝穿墙入城。
差役惊骇不已,即刻呼喊守门兵丁开城追赶。众人一路紧随,始终能望见二人身影,却迟迟难以追上。行至城内僻静小巷,少年与老者道别,走入一户锁闭的宅院,依旧穿墙而入、瞬间消失。老者独行数十户,最终回自宅,亦是穿墙进门,不见踪迹。
差役心知有异,立刻叩响老者家门。良久,老者方才开门,手持纸灯、衣衫不整,满脸刚睡醒的疲惫模样。
差役当即诘问:“方才你与少年在城南凉亭赏月论案,转瞬便酣然入梦,此事何解?”
老者神色慌张、言辞支吾,迟疑答道:“老朽入夜便沉睡,从未夜游,方才之事,不过是一场幻梦罢了。”
差役不信,勒令老者同往寻那少年。少年开门而出,状态与老者别无二致,全然不知夜半闲谈之事,只称是梦中所见。差役遂将二人带回县衙,如实禀报夜半诡异见闻。
县令听闻阴魂托梦鸣冤之事,心知冤屈昭雪有兆。次日一早,便遣差役带着二人前往西门外核查孙家踪迹。
众人抵达孙家门前,尚未查抄,便一眼看见院下树中,那头张某所骑的青鬃骡子正稳稳拴立,样貌分毫不差。
铁证如山,差役即刻将孙家户主抓捕归案。公堂之上,凶徒见物证确凿,又听闻鬼神泄其罪行,心胆俱裂,无从抵赖,当即俯首认罪。
原来当日张某归乡途中,路过西门外饼店,饥渴驻足买食。孙家店主见张某行囊沉重、身怀巨资,又见城郊无人,顿起歹心,趁其不备将张某杀害,劫走全部积蓄。为掩盖罪行,他开春后便关停经营多年的饼店,闭门隐匿,妄图逍遥法外。
官府依其供词,在孙家后院挖出张某遗骸,尽数起获失窃赃银。案情彻底水落石出,凶手依大清律例被判死罪,偿其冤魂。
此案载于清朝野史,为乾隆乙巳年曹州奇闻。彼时曹州知府吴忠诰,曾任职绥德州,与名士严道甫交好,此案完整始末,便是吴忠诰亲口所述,得以流传后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