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点牢底坐穿。广东肇庆,一位市民在江边溜达,好心捡了只巴掌大的“小奶猫”,一番核实后,结果让他瞬间后背发凉、彻底慌了神,这可不是普通家养小猫,竟是实打实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豹猫!
一位市民在鼎湖区沙浦镇桃一村前的西江大堤附近散步,走着走着就看见路边草丛里有个毛茸茸的小东西,孤零零地缩在那里。他走近一看,是只巴掌大的小奶猫,浑身带着花纹,眼睛圆溜溜的,看起来特别可怜。
这位市民本来想着,这肯定是谁家不小心丢的小猫,或者是流浪猫生的崽,没人管的话肯定活不了。他心肠好,就想把它捡回家养着。可蹲下来仔细看了看,又觉得有点不对劲。
这只小猫的花纹比普通家猫要深,眼神也透着一股野性,跟平时见的家猫不太一样。他心里犯了嘀咕,没敢直接伸手去抱,也没敢带回家。
他想起以前在新闻上看到过,有些野生动物长得跟家养的动物很像,要是不小心捡了保护动物回家,那可是要犯法的。于是他拿出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然后立刻给沙浦镇政府打了电话,把情况说了一遍。
镇政府的工作人员一听,马上就赶了过来。他们也不敢确定这是什么动物,就小心翼翼地把它装在一个透气的箱子里,先送到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鼎湖分局。
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看了之后,也觉得这不是普通的小猫,赶紧又开车把它送到了肇庆市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救护中心的专家一鉴定,所有人都吓了一跳。这根本不是什么家猫,而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 豹猫。
这只小豹猫才刚出生一个月左右,体重只有 200 克,比一瓶矿泉水还轻。专家判断,它应该是跟着母豹猫出来活动的时候,不小心走散了,才独自流落到了西江大堤边。
要是这位市民当时没多想,直接把它捡回家养着,那麻烦可就大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私自饲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根据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未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不仅会被没收野生动物,还要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会触犯刑法,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解释,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就要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一只豹猫的价值评估是 7500 元,虽然单只价值不到二万元,但如果私自饲养,就属于非法占有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同样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就在肇庆本地,之前就有过这样的案例。2021 年,广宁县有个村民在鱼塘边发现了一只豹猫,用铁铲把它打死了,还把尸体放在冰箱里保存。
后来被公安机关抓获,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他拘役三个月,还处罚金。今年 3 月,高要区一家美食馆因为经营豹猫等野生动物,涉案价值超过 11 万元,已经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很多人觉得,我又不是去抓野生动物,只是在路上捡了个受伤或者落单的小动物,带回家养着是好心,怎么还犯法了呢?其实法律这么规定,是有道理的。
首先,野生动物有自己的生活习性和生存环境,普通人根本不懂怎么照顾它们。就拿这只小豹猫来说,它需要吃特定的食物,需要学习捕猎技巧,这些都是普通人提供不了的。要是私自养在家里,很可能会养死,反而害了它。
其次,私自饲养野生动物,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很多野生动物身上携带各种病菌和寄生虫,可能会传染给人。而且野生动物毕竟有野性,就算是从小养到大,也可能会突然攻击人,造成伤害。
更重要的是,如果大家都觉得捡野生动物回家养没事,就会有人故意去捕捉野生动物来卖,形成黑色产业链,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现在这只小豹猫在肇庆市濒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得到了很好的照顾。救护中心的负责人苏柳献说,小家伙目前健康状况良好,精神也不错。
工作人员会按照它的生长规律,给它喂合适的食物,教它捕猎和躲避危险的技能。大概再养护五个月,等它具备了独立生存的能力,身体各项指标都符合放归条件后,就会把它重新放归到大自然中,让它回到属于自己的家园。
这件事也给所有老百姓提了个醒。以后在野外、河边、山上,要是看到落单、受伤或者被困的小动物,不管它长得多可爱,多像家养的宠物,都不要随便去碰,更不要带回家自己养。
正确的做法是,立刻联系当地的林业部门、野生动物救助机构,或者直接打 110 报警,让专业的人来处理。
保护野生动物,不是一句空话,也不只是政府部门的事,而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有时候,我们的一个无心之举,可能就会触犯法律,给自己带来大麻烦。也有时候,我们的一个正确选择,就能拯救一个珍贵的生命,为保护生态环境出一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