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的错?今日关注5月25日报道,广西合山,一名男子入住酒店后,洗完澡换上酒店提供的一次性拖鞋,再次走进卫生间时,因地面湿滑突然摔倒在地,没想到这一摔相当严重,男子被诊断为右股骨粗隆间骨折。事后,他认为酒店在安全方面存在问题,便将酒店告上法庭,称自己因此造成约15万元损失,要求酒店赔偿20万元。最终,法院对此事作出了判决。
2023年8月的一个深夜,在外出差的李先生怎么也不会想到,一双再普通不过、薄得像张纸一样的一次性无纺布拖鞋,竟会直接把他送进医院的手术室,甚至还让他不得不搭进去大半年的精力和时间,去跟人对簿公堂。
当时因为工作原因,他来到了广西合山出差,在当地随手挑了一家普通的商务酒店入住。
办理完入住手续回到房间后,他像往常一样洗了个热水澡,随后便套上了摆在玄关处的那双白色一次性拖鞋,准备走到镜子前去吹干头发。
可当他的脚底板刚刚迈进洗手间的那一刻,整个人突然间就失去了身体重心,脚下那双沾了水的一次性拖鞋底,滑得就像踩在抹了厚厚一层润滑油的塑料板上一样。
伴随着一声沉闷的撞击声,李先生重重地摔倒在坚硬的瓷砖地面上,医生随后的诊断结果显示,这一摔,直接导致了他的右股骨粗隆间严重骨折。
在经历了外科手术、长期住院治疗以及极其痛苦的后期功能康复训练后,前前后后折腾了大半年的时间,光是垫付的各种医药费,再加上因为无法工作而造成的误工损失,累计涉及的金额就超过了15万元。
面对这笔不小的开销,李先生自然要去找涉事的酒店讨要说法。
而酒店负责人的态度却十分强硬,对方坚称自家客房的墙壁上,早就张贴了小心地滑的温馨提示,并且在房间的柜子里,也为客人额外准备了普通的塑料防滑拖鞋,是李先生自己走路不小心才摔伤的,这笔账无论如何也赖不到酒店的头上。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私底下根本谈不拢赔偿数额,气愤不已的李先生,干脆一纸诉状将这家酒店告上了法院,提出了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误工等各项经济损失总计20多万元的诉讼请求。
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专门指派了工作人员,前往事发酒店的客房进行实地勘查,这一查才发现,酒店之前口口声声说的提醒义务说辞,完全站不住脚。
在发生事故的客房洗手间里,别说防滑用的橡胶垫和供人抓扶的安全扶手了,就连半张关于注意防滑的警示小贴纸都根本找不着。
同时,也没有任何前台接待人员,或者显眼文字告知住客,房间里提供的那双一次性无纺布拖鞋,一旦遇到积水就会变成一个极易打滑的滑板。
根据民法典的明文规定,像宾馆、商场、餐馆这类面向社会公众开放的经营性场所,其经营者和管理者应当对入内消费的顾客,承担起法律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
你既然开门做生意挣钱,那么对于洗手间这种容易积水、具有高度滑倒风险的重点区域,就必须提前把防滑垫铺设到位,把各种警示标牌张贴在显眼位置,并且要把潜在的危险说清楚、讲明白。
如果这些基础的防滑防跌保障措施没有落实到位,而导致住客在里面摔伤,商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不过,法院在最终做出判决时,也并没有让李先生在这起事故中完全免除责任,法官考虑到,作为一个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面对刚刚洗完澡、地面明显留有积水和水汽的湿滑环境时,本就应该具备最基本的危险防范和预判能力。
明知道地面有水,却还执意穿着那种没有任何抓地力的一次性拖鞋,在瓷砖地上走动,这本身也说明他自己没有尽到足够的谨慎注意义务。
在综合权衡了双方的过错程度之后,法院最终做出了一审判决,判定由涉事酒店承担40%的次要过错责任,依法赔偿李先生各项损失共计6万多元;而剩余60%的责任,则由李先生个人自行承担。
酒店方在拿到一审判决书后依旧表示不服,随即向当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不过,二审法院在经过重新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当庭做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最终裁决。
信源:今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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