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的姜先生这次很硬气,他起诉妻子和大儿子,要求重新分割离婚他给妻子和大儿子的房产,还要求妻子补偿他的抚养费,精神损失费,共计47万。
姜先生说,当初他和妻子离婚时,不知道大儿子不是自己的,所以把家里的家里的两套房子都过户给了大儿子,还给了他一部分抚养费。如果他知道的话,一分钱也不会给他。
当时离婚时,姜先生几乎相当于净身出户,自己只留了一辆车。没想到即使这样,大儿子还不满足,想要爷爷奶奶名下的房子,争吵中还摔倒了自己的父亲。他自己也说自己不是姜先生亲生的。
既然两个孩子都不是亲生的,姜先生有权利追回自己的全部财产,他前妻是过错方,财产理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