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年轻女子走进地铁站准备乘车,女子穿着包臀裙,一看就是个长发大长腿美女,站在地铁里还挺引人注意的。当然,也吸引了一个大爷的目光,他盯着女子看,不仅如此,还拿出手机对着女子偷拍。当时女子已经注意到大爷的偷拍行为,让他赶紧删掉。谁知道大爷磨磨唧唧还不肯删除,女子生气了,直接给了大爷一个嘴巴子,怒斥其“为老不尊,不要脸”。
深圳新闻网5月26日报道了这则案例。
事件发生在陕西的某个地铁上,也正是高峰期,但是不管是否是高峰期,也不管女孩怎么个穿着,也不是这些男子犯罪的理由。
而且还是个大爷,一大把年纪了,能干出这种事?
事发时,正是上班高峰期,一个妙龄女子,走进了地铁站。她准备搭车去上班。
女子年轻貌美,穿着包臀裙,身材很高挑,肤白貌美。总之,是个大美女。
进入地铁车厢之后,因为人很多,为了避免人挤人,女子尽量靠在了车厢的角落,站稳了之后,女子就开始独自依靠着玩手机。
这位年轻的大美女,长相也确实出众,身旁不少人都忍不住偷瞄了几眼,一饱眼福。当然,也不乏大爷这一流。
有个大爷,其实早就盯上这位女子了。
别看大爷年纪大,他的审美还是在线的。在看到这位美女之后,他忍不住,还把手机掏了出来,打开了相机,准备对着美女偷拍。
要说偷拍的动作,又一眼被女子给识破了,她确定,眼面前的这个大爷,就是在偷拍自己。
女子悄悄走到大爷的身旁,瞄了一眼手机屏幕:果不其然,大爷手机里的画面,就是自己啊。
瞬间,女子就生气了,大声怒斥:你偷拍我做什么,我看到你手机里的画面了,你就是在偷拍我,你不知道这是违法的吗?
在女生的指责下,大爷支支吾吾的,也没有多说什么。女子看他年纪大,也就没有继续人身攻击,而是要求大爷,立刻把照片删除掉。
谁知道,这个大爷还舍不得删除呢!
他抓着手机,摸摸索索的,也不知道在做什么,总之,磨磨唧唧的就是不删除照片,似乎在跟女子打太极。
女子感觉自己已经被大爷给玩弄了,内心非常气愤。
“你删不删?不删除是吧?”女子气得很,直接就抬起手,给了大爷一个嘴巴子。
看来了,这个见色起意的大爷,今天是遇到硬茬子了。
女子还是不依不饶,非要一把拽住大爷,让他立刻删除。
可是大爷还是不依,女子怒骂:“你怎么这么为老不尊呢,你就是不要脸,一大把年纪了,也不考虑自己的脸面!”
现场也有不少人过来劝解,都要求老人家,快点删除吧,这就是猥琐的事情,违法呢。
不久之后,列车的工作人员过来巡查,将大爷跟女子带出了车厢,来到站内处理。
要说这件事,肯定是大爷有错在先,自己一把年纪了,怎么还要对年轻的姑娘做这种事情呢?当然女子也不应该,不能动手打人,嘴里也不要骂人,生气归生气,报个警,自然有说理的地方。
《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不可以偷拍、窥视、侵害他人的个人隐私,未经同意,不可以随意拍摄他人肖像。
由此可知,偷拍者(老人家)已经侵犯了女子的合法权益,女生可以主张维权,要求删除、赔礼道歉等。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2 条规定,偷拍行为一经查实,构成治安违法,行为人会面临5日以下行政拘留处罚,并且胡扯以500元以下罚款。
而女子虽然是受害者,当时的情况也不属于正当防卫,所以她随意打人的行为,也构成违法。
什么情况属于正当防卫呢?偷拍仍然在进行,对方仍然不肯停止,则可以合法防卫。但是偷拍的行为已经结束,只不过时候拒绝删除,并非“正在进行的侵害”。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43 条规定,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构成治安违法,会被处以5-10日的行政拘留,并且处以200-500元罚款。
如果殴打老人之后,构成轻伤以上的情况,可能还构成故意伤害罪,违反了《刑法》第234条规定。
所以说,需要合理维权,不可以随意动粗,也不可以随意辱骂他人,这样的情况,严重者会被判入刑。
所以说,对于这件事,大家都怎么个看法呢?
信源:深圳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