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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 7 岁男童在舅舅家坠亡,事发时舅舅在打游戏,外婆在哄 2 岁小孙子,直

湖北荆州 7 岁男童在舅舅家坠亡,事发时舅舅在打游戏,外婆在哄 2 岁小孙子,直到警察敲门才发现 7 岁孩子不见了。没想到家属竟起诉物业索赔 31 万,一审被判全责一分不赔,没想到二审迎来大反转,法院改判物业赔偿 10 万余元,网友吵成了一锅粥。

事情发生在 2025 年 7 月 27 日,7 岁的小吴跟着妈妈到舅舅家暂住。当天中午吃完饭后,外婆抱着 2 岁的小孙子回房间睡觉,舅舅则在自己房间打游戏,没有人注意到小吴什么时候悄悄跑出了家门。

小区监控显示,11 点 53 分,小吴独自走进电梯,在不同楼层来回玩了十几分钟。12 点 06 分,他走进了 32 层的消防通道,没过多久就从消防窗坠落身亡。直到 12 点 20 分警察敲开舅舅家的门,家人才发现孩子不见了。

经警方调查,小吴系意外坠亡,排除了刑事案件的可能。悲痛之余,小吴的父母认为小区物业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于是将物业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31 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小吴年仅 7 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让孩子独自脱离监管范围,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因此一审法院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物业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家属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经过现场勘查发现,事发的 32 层消防窗虽然贴有禁止攀爬的警示标识,但限位器存在安全隐患,窗户可以完全打开,没有安装防止儿童翻越的防护设施。

二审法院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有义务对公共区域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涉事消防窗的设计存在明显的安全漏洞,物业公司没有及时发现并处理,对事故的发生存在一定的过错。

最终二审法院改判物业公司承担 10% 的责任,赔偿小吴父母各项损失共计 103464 元。法院同时明确,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这个判决结果出来后,立刻在网上引发了激烈的争论。很多网友觉得物业太冤了,孩子是自己跑出去的,家人全程在家却没看住,凭什么要物业来买单。他们认为如果这样都要赔,以后物业的责任就没完没了了。

也有一部分网友支持二审判决,他们认为消防窗是公共区域,物业确实有责任保证其安全性。如果限位器能限制窗户打开的幅度,孩子可能就不会掉下去了。物业不能只收钱不办事,出了问题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实类似的案件在全国各地都有发生,判决结果也不尽相同。有的法院认为监护人全责,有的法院会根据物业的过错程度判决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责任。但无论如何,监护人永远是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这件事也给所有家长提了个醒,千万不要让年幼的孩子脱离自己的视线。哪怕只是几分钟的疏忽,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同时物业也应该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排查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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