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离谱了!” 安徽淮北一男子和妻子正打着离婚官司,意外发现妻子早就和别人同居还生了孩子,自己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也莫名变成了离异。男子怀疑妻子伪造证件,当即选择报警。
警方先予以立案调查,后续认定没有证据证明妻子存在犯罪行为,依法作撤案处理。顺着线索追查下去,真相浮出水面:女方聘请的代理人私自伪造法院判决书,靠着这份假文件,让女方在婚内办理了再婚、户口迁移手续。目前这名代理人已经被依法查处。
男子心里难以接受,随即向检察院提交申请,要求追查妻子是否参与造假、是否属于同案人员,该申请现已被检察院受理。
这事儿表面看着像个荒唐段子,细想却让人心里发慌。普通人去政务部门办事,少个材料、缺个公章都得来回跑,可女方拿着一份伪造的法院判决书,一路顺利办完离婚登记、户口迁移、再婚登记全套手续。
几张假文书,就能篡改合法婚姻状态,相关审核的漏洞实在值得警惕。
梳理下整件事的经过,许先生和妻子崔某 2013 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儿子。2023 年 3 月,两人感情破裂,崔某向法院起诉离婚。按照常规情况,没有充分特殊证据的话,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一般不会判决离婚,本意是给双方冷静缓和的时间。
可崔某并没安分下来,还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她就和其他男子共同生活,甚至生下了孩子。
2025 年 5 月,崔某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敲定开庭时间为 2026 年 3 月。许先生原本还在收集对方出轨的证据,不料办事查询信息时,赫然发现自己户籍信息已经改成离异。
他本人既没出庭、也没签字,妻子却早已办妥相关手续、迁走户口,这事换谁都难以接受。
问题根源出在崔某找的代理人身上。此人姓崔,是一名基层法律工作者,并不具备正规的律师执业资质。
这类从业者是为了缓解乡镇群众打官司不便、专业律师不足的问题设立的,但从业者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接手一些标的小、律师不愿处理的普通案件。
这名代理人嫌离婚官司流程耗时太久,铤而走险制作了假判决书,还私刻公章,把假文件交给崔某用来办理各项业务。
为什么假文书能顺利通过审核?这就要说到政务办理的规则,民政、户籍部门办理婚姻、户口变更,执行的是形式审查。
简单说,只要提交的纸质材料格式完整、手续齐全,工作人员就会按流程办理。
目前不少地区的户籍、民政系统,还没能和法院裁判系统实现数据互通。再加上离婚案件涉及个人隐私,很多判决书不会对外公示。
工作人员也没法为了一项常规业务,专门专程跑到法院核查文书真假,这也让造假有了可乘之机。
整件事里,最让许先生憋屈的就是警方的处理结果。
造假的代理人已经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警方经过调查,认定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崔某知情参与造假,最终对她撤案。
这个结果让不少人难以理解。一个成年人,有没有走正规离婚诉讼流程,自己心里肯定清楚。没收到法院传票、没参与开庭,突然拿到一份 “离婚判决”,转头就拿着去办再婚和迁户,事后一句不知情,实在很难让人信服。
遇到公安机关撤案、认定不构成犯罪的情况,许先生选择了正确的维权方式,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检察院本身就具备监督公安执法办案的职责,只要线索和疑点充分,检察院有权要求公安说明撤案理由,也可以督促警方重新开展侦查。
如今案件已经被检察院受理,也说明这件事确实有进一步调查的必要。
接下来如果能从聊天记录、资金往来等线索中找到证据,证实崔某知情、参与或者默许造假,那她会和代理人一同被追责,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同时她婚内再婚的行为还构成重婚罪,会被数罪并罚。
目前当地婚姻登记部门已经完成纠错,撤销了崔某的再婚结婚证,她的户口也被迁回原户籍地。
就算最后没能查到崔某参与造假的刑事证据,她在民事官司里也占不到便宜。在后续的离婚诉讼中,婚内与他人同居生子属于明确的过错行为,许先生可以据此要求对方少分财产,同时索要精神损害赔偿,到头来还是自己吃亏。
这件事不只是一桩普通的家庭纠纷。如今各地都在推进线上办事、数据共享,可不同部门之间存在信息壁垒,就让别有用心之人钻了空子。
想要彻底杜绝这类乱象,还是要打通公、检、法、政务部门的数据核验通道,给线下材料审核加上联网查验的保障,补齐监管短板。
官方信源:光明网(中华网转载)2026-05-27 17:11 标题:《离婚官司尚未宣判男子莫名被离婚 假判决书惹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