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澎湃新闻报道,陕西,数十人上门违法强拆,村民父子手持自制长矛,和配备防暴装备的拆迁人员激烈对峙。冲突中,儿子用长矛致使一名人员身亡。检方认定其防卫过当,律师则提出凶器未检出血迹、真凶存疑。此前涉事强拆人员已被判刑,案件多次开庭后长期搁置,如今终于迎来新进展。
这件事发生在陕西西咸新区沣西新城,钓台街道办事处下面有个资村。当地要搞文旅开发项目,需要征地拆迁。村民张三报一家的房子在征收范围内,但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条件,张家始终不接受,双方谈不拢,补偿协议一直没签成。
协议没签,地方等不及了。2023年4月1日早上六点多,事情就这么来了。
程某某、郑浩浩、寇准准等人纠集了二十多号人,开着四台工程机械,浩浩荡荡地来到张家门口,开始强行拆迁。这批人里面,有人事先年仅15岁,多人有打架斗殴、故意伤害、抢劫、赌博、吸贩毒等前科劣迹,还有两人曾因拆迁被刑事打击过。
来了之后,他们先切断张家电源,让房子里一片黑暗。然后郑浩浩指挥人驾驶轮式破碎机,将张家院子的铁栅栏门强行撞坏,随后一批人冲进院子,用脚踹张家铁门,踹不开,又继续用破碎机将铁门强行砸毁。
进了院子,多人用灭火器对着张三报家进行喷射,张恒和张三报父子拿起灭火器与其对喷。这个时候,父子俩还没有拿武器,就是用灭火器硬顶。
随后局面升级了。郑浩浩、寇准准、石某、贾思涵、吴向阳等人持防爆盾、防暴叉、橡胶棍进入张恒家,打算强行把张恒父子带走。面对这批手持防暴装备的人,张恒父子拿出了事先准备的自制长矛,双方就这样在自家屋里形成对峙。
对峙过程中,张恒持自制长矛捅刺了石某,致其胸腹腰部多处刺伤,左肺破裂,左侧肺动脉破裂,肠系膜破裂,当场死亡。
人死了,案子就复杂了。案发次日,张恒及其父亲张三报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拘。之后二人曾被取保候审一段时间,经审查后,张恒于当年9月1日被逮捕,罪名为故意伤害(致死)罪。
检察院对张恒的定性是:防卫过当。也就是说,检方承认当时有人闯进来、有不法侵害发生,但认为张恒反抗的力度超过了应有的限度,因此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张恒本人不认罪,他的辩护律师坚持做无罪辩护。
2024年5月28日,该案在咸阳市秦都区法院正式开庭,当天庭审持续六个多小时后休庭,此后又开庭两次,至今仍未宣判。
案子迟迟没有结果,辩护律师在庭审中提出了关键疑点。公诉机关指控张恒犯罪的主要证据是强拆人员的证人证言,而这些证人与被告人的利益是对立的,无法真实客观地陈述当时的情况。
此外,在案证据显示,被认定为导致石某死亡的凶器长矛尖端上未检出人血。本案中还存在一把已丢失的尖刀,导致石某死亡的凶器尚不明确。
这个细节很关键——如果那根长矛上根本没有死者的血,那到底是什么武器造成了石某的死亡?真正的凶器在哪里?这些疑问,法院至今没有给出答复。
在张恒的案子悬而未决的同时,当年参与强拆的那批人倒是先被判了。2025年1月21日,秦都区法院对十名强拆人员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他们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强行损毁了张家价值1960元的铁大门和推拉门。
十名被告人均在案后经电话传唤主动到案,全部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缓刑至二年有期徒刑。
判决结果出来,张家人不服。张三报、张涛以"认定事实部分不清、漏罪、判决畸轻"为由,申请检察院提出抗诉。但秦都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一审判决定性准确、程序合法,决定不予提出抗诉。
在张家看来,对方纠集二十多号人、带着工程机械和防暴器械闯进来强拆,造成了这么大的伤害,最重才判两年,而且大多数人判的是缓刑,根本不用坐牢,这个结果他们无法接受。
张涛表示,他们将继续向咸阳市检察院提交抗诉申请,绝不就此罢手。
就在各方僵持之际,这个案子终于出现了新的进展。2025年5月25日,秦都区法院为张恒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也就是说,被关押了近两年的张恒,终于暂时走出了羁押状态,可以回家等待判决。
这个案件的争议核心,始终绕不开一个问题:当几十号人破门闯入自家、持械要强行带走人时,住户反抗的边界在哪里?法律上的"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差的是程度,但落到真实的处境里,一个人在极度恐惧和混乱中,能精确控制自己的反击力度吗?
最高检曾发布典型案例,其中有一起是房主将非法入侵住宅的暴力强拆者刺成重伤,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个先例就摆在那里,本案最终会如何认定,还要等法院的判决。
但不管结果怎样,这起事件已经清楚地告诉所有人:在补偿协议没签、法律程序没走完的情况下,纠集人员强行入户拆迁,是违法的,是要付出代价的。案子没有彻底翻篇,后续仍值得持续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