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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医美纠纷,探讨过度医美之病灶

[火R][火R]近期经办了一起医美纠纷案例,案情不算复杂,客户在某医美机构注射了劣质肉毒素,导致脸部变形毁容,欲索赔维权,属于典型的产品责任纠纷。
[向右R][向右R]其实近年来,医美事故纠纷不在少数,根本原因在于,医美是医疗行为,却被当作快消品卖。
[炸弹R][炸弹R]医美,属于侵入性或创伤性医疗操作(注射、光电、手术),本质是"拿刀/针/能量在人体上做功",不是买一支口红、做一次SPA。但它同时又被包装成颜值经济里的消费品——强调"无痛、即刻见效、午休就能做、人人都该做"。当消费者被去风险化叙事麻痹,经营者有意无意淡化医疗属性,监管边界被人为搅浑,医美行业开启野蛮生长模式。
[向右R][向右R]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紧盯几个方面:
[一R]机构资质:​ 很多毁容案件的罪魁祸首是无良工作室。法律规定,开展医美必须是医疗机构,操作人员必须是执业医师,生活美容店做破皮项目,本质是非法行医。
[二R]免责条款无效:​ 很多机构让你签的“手术风险自负”格式条款,如果未告知风险或存在欺诈,本质属于无效条款。
[三R]维权核心:​ 一旦发生面部损伤,第一时间封存病历、固定证据,依法维权,不要轻易接受私了。
[笑哭R]说句扎心的话,医美问题的病灶无法通过法律手段予以修复,根本在于社会环境导致的群体心理出现问题。
[爆炸R][爆炸R]疯狂动脸,不是为了变美,而是为了对抗一种深层的虚无感。当今社会愈发浮躁,一个人的自我价值感完全依附于皮囊,肉体的每一次褶皱都会被大脑解读为“人生贬值”,不少女性把“被看见”误认为“存在”,把“皮相的完美”误认为“人生的圆满”。
[举手R]爱美不是原罪,过度医美则是透支,每一次往脸上注射的异物,都是在向未来的健康预支利息。所以,与其花几十万去打造一个虚无的“假面”,不如花几百块去做个保养,带着你原本的笑脸,去真实地拥抱这个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