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松江法院审理一起典型财产纠纷案件。
一对夫妻婚后为孩子开设专属账户,陆续存入压岁钱、生日红包等共计20余万元。
二人离婚后,孩子交由父亲抚养,移交账户时却发现余额仅剩40元。
经查,母亲婚内及离婚前后多次大额转出账户资金,辩称钱款全部用于孩子日常开销与家用缺口。
法院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认定压岁钱属于孩子个人专属财产,逐笔核查收支后,扣除兴趣班等合理支出,判决母亲返还22万元。
多家庭总把孩子压岁钱当成随取随用的“家庭小金库”,其实这是典型的认知误区。
法律早已明确,压岁钱是长辈赠予孩子的专属福利,所有权归孩子个人,和家庭财务彻底切割,根本不存在“礼尚往来可抵消”的说法。
父母仅有代管监护权,只能用于孩子教育、医疗等正当开销,绝不能私自挪用填补家用、满足个人开支。
这场纠纷的本质,是多数家庭财务边界模糊、公私不分。
不少家长随意混用孩子资产,不记账、不留凭证,婚内看似无碍,离婚便漏洞百出,把成年人的经济压力转嫁到孩子的专属财产上。
而本次判决打破了陈旧陋习,明确家事绝非法外之地,随意侵占未成年人财产必将追责,用公正判例守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一纸判决,守住的不只是二十余万财产,更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家长当为表率,守好代管底线,厘清财务边界,敬畏法律规则,别让亲情私心,消耗孩子的专属权益与纯粹信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