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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变法明明富国强兵,为何最后会失败?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1069 年,宋神

王安石变法明明富国强兵,为何最后会失败?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

1069 年,宋神宗熙宁二年,37 岁的皇帝力排众议,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一场轰轰烈烈的变法运动就此拉开序幕。这场被后世称为 "熙宁变法" 的改革,目标明确 —— 富国强兵,解决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的困境。

短短十几年间,变法成效显著。财政上,国库从入不敷出变成盈余充盈,到元丰年间财政收入达 7000 万贯,较变法前增长 25%,京师米盐钱及元丰库封桩钱达千万贯,总金银谷帛之数复又过半,边用不患不备。

军事上,通过保甲法、保马法和将兵法,宋军战斗力大幅提升,取得了熙河开边等军事胜利,收复了河湟地区,拓地两千余里,是北宋建国以来少有的军事成就。

经济上,铁产量和铸币量达到了中国古代经济 "两个马鞍形" 发展中的最高点,土地开垦面积、市场繁荣程度、人口户数都达到高峰。就连司马光后来也不得不承认,变法后 "天下常平、免役、坊场积剩钱共五千六百余万贯",国家积累了足以支用二十年的财富。

可就是这样一场明明富国强兵的变法,却在宋神宗去世后短短一两年内被彻底废除,史称 "元祐更化"。王安石本人两次罢相,最终抑郁而终。这场看似成功的改革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核心原因只有一个 —— 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而且是得罪了一大片。

首先被得罪的是大官僚、大地主集团。青苗法原本是官府在青黄不接时向农民发放低息贷款,抑制民间高利贷,却断了地主们放高利贷的财路。

免役法将按户轮差的 "差役" 改为按财产多寡缴纳 "免役钱",让原来可以免役的官僚地主也必须交钱,直接触动了他们的特权。方田均税法重新核定全国田亩,打击地主隐田逃税,让赋税更趋公平,却让占有大量土地的豪强失去了偷税漏税的空间。

这些人可不是普通百姓,他们控制着宋朝六七成的社会财富,在朝堂上势力庞大。以司马光、文彦博、韩琦、欧阳修等为首的元老重臣,几乎全员反对变法。文彦博直言不讳地对宋神宗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 意思很明确,朝廷应该维护士大夫官僚的利益,而不是为了百姓得罪他们。

其次是大商人阶层。市易法和均输法由政府直接参与商品贸易,平抑物价,打击商人垄断,原本是为了 "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却让大商人失去了囤积居奇、操纵市场的机会。连最初倡议施行市易法的魏继宗后来都认为,新法 "不如初议,都邑之人不胜其怨",因为政府垄断了市场,影响了商业的正常发展。

更麻烦的是,变法还得罪了部分知识分子和士大夫。王安石为了培养变法人才,改革科举制度,废除诗赋取士,重经义、策论,打破门阀与浮华文风垄断。这让那些靠诗赋才华考取功名的士人失去了优势,自然对新法不满。同时,王安石的 "新学" 与传统儒学有差异,被后来的理学家斥为 "异端邪说",成为攻击变法的理论武器。

最致命的是,变法还得罪了皇室和后宫势力。太皇太后曹氏、皇太后高氏等皇室成员,都是变法的坚定反对者。她们多次向宋神宗哭诉,说王安石变法 "乱了天下"。尤其是高太后,在宋神宗去世后,以太皇太后身份垂帘听政,立刻起用司马光为相,全面废除新法。

变法派自身的问题也加速了失败。王安石用人不当,一些投机分子混入变法队伍,为了政绩强行摊派青苗钱,把低息贷款变成了官府垄断的高利贷,半年取利二分,一年就是四分,加重了农民负担。市易法执行中也出现官吏寻租、强制交易等问题,让百姓怨声载道。

宋神宗的态度摇摆更是关键。他虽然支持变法,但面对强大的反对势力,多次动摇。1074 年,因天下大旱,有人画《流民图》进呈,说变法导致百姓流离失所,宋神宗深受触动,第一次罢免了王安石相位。虽然一年后又重新起用,但君臣之间的信任已经出现裂痕。

1085 年,宋神宗去世,年仅 10 岁的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司马光以 "以母改子" 为名,几乎在一两年之间将熙宁以来的新法全部罢废,青苗法废,市易法停,免役法也同时废掉,大量新党成员遭贬,熙宁以来一手建立的新法体系几乎被连根拔除。

王安石变法的失败,不是因为它不能富国强兵,恰恰相反,它的成功正是因为触动了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在那个 "与士大夫治天下" 的时代,任何损害官僚地主阶级利益的改革,都难以长久。这场过于超前的改革,最终在强大的既得利益集团面前,黯然落幕,留下了无尽的历史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