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男子花3万元买了一台二手的张雪机车,爱惜的不得了,谁知?他开去洗车时,员工用自洁素,给他把零件腐蚀了。他询问了张雪机车的门店,说需要换29个零件,加上工时费需要8000多。男子向洗车店的老板索要这笔钱,对方说又不是我弄的,你找我要啥钱?太不合理了。男子便找了调解员,可是老板还是说,那个洗车的人是来我这里玩的,又不是我们员工,也不是我弄的,你该找谁要钱就找谁,不要来找我们。
熊先生在去年年底的时候买了一台二手的张雪机车,当时张雪还没那么出名,但是他觉得张雪本人很励志,就想支持一下。
这台车是白色的,花了3万多,他买回来相当爱惜,稍有一点刮蹭都心疼的不得了。
最近他觉得车子有点脏,就想开到汽车养护店去好好清洗一番。
去的时候店门口坐着三个人,他告诉对方,我的车子刚开过来,有点热,为了爱护车子,让车子凉一下再洗。
三个人答应了,过了一会儿,有一个人就上前,直接拿起自洁素喷在车上,再用水进行清洗。
这个过程老板也是在场的,当时门口坐着的其中一个就是老板。
可是清洗后,熊先生发现车子有些地方出现了白点,他立即拍下视频取证,告诉老板,这种肯定不行,你们把车子给我洗坏了。
老板当时没有应声。
最后,为了确定车子到底需要多少钱来维修,于是熊先生就把车子开到了张雪的当地门店咨询。
对方经过了专业的检查,发现有29个部件被腐蚀了,加上工时费需要8000多元。
随后,熊先生就找到洗车店的老板向他索要这笔钱。
当时他也把机车门店的更换清单拿了过来,让老板看得明明白白。
可是老板冷哼一声,说你找我要什么钱?又不是我弄的。
熊先生一下愣住了,不是你弄的,那也是你店里的人弄的,那不找你找谁呀?
双方没有谈拢,随后老板就避而不见。最后,熊先生没办法,只能找来调解员。
调解员上门,老板还是不在,最后又通过店门上的电话打过去,对方接通后,得知情况以后态度非常消极。
老板同样说,熊先生找他要钱不合理,那不是自己弄的,也不是我的员工洗的,那个人就是来我们这里玩的,你该找谁要找谁去,可千万别再来闹事。
可是,熊先生表示,当时去的时候是三个人坐在门口,老板也在场,那个来玩的人上前给自己洗车,老板全程看在眼里、并未制止。
现在老板不承认对方是他的员工,还说是路人来玩的,怎么说都不合理。
可是老板一口咬定不认识对方,对于对方为何给熊先生洗车、自己为何当时没有阻拦顾客洗车,均不作解释。
熊先生目前暂时没能追回赔偿,不过他决定走法律程序为自己维权,绝不任由自己心爱的车子被腐蚀后无人担责。
在本案中,洗车店的行为属于民事服务违约+侵权违法。
熊先生只是将车辆送至洗车店接受清洗服务,没有同意对方使用腐蚀性药剂洗车造成车辆损坏,在这种情况下,在场人员违规用药水洗车致使机车零件腐蚀受损,洗车店一方就是违法过错方。
《民法典》第118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因服务过错造成消费者财产损毁的,需要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这就确定了经营者损坏顾客财物需全额赔付的基本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顾客进店消费,店家负有妥善保管、规范操作车辆的义务,如果因店家管理疏漏、人员违规操作造成财物受损,没有提前赔付损失前,店家不能以任何理由推脱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进店洗车形成服务合同,车辆在店家管控期间产生的损坏赔偿,消费者直接向洗车门店经营者索要,也就是维修费直接由门店承担,消费者熊先生可以向洗车店老板索要补偿款。
在这种情况下,车辆本体、车上配件等财物损毁赔偿,就是谁造成损坏由谁赔付,熊先生自费购置机车、细心养护车辆,车辆因不当清洗产生的全部维修损失,赔偿款都应该归熊先生所有。
所以,洗车店老板不能随意割裂实际操作人与门店的关联,如果放任店内场地来人私自洗车致损还拒不担责,就属于逃避法定赔偿义务;
假使后续协商冲突,熊先生合理维权取证、讨要赔偿,即便发生争执,也不构成不合理维权。
《民法典》《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有规定,个体工商户在经营场所内,对店内场地、在场人员负有管理管控义务,并未允许经营者以“操作人是外来玩耍人员不是雇工”为由免除经营管理责任。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熊先生为了保护自身私有财产,依法索要车辆维修费,合理合法,不构成任何过错,因此他有权主张全额赔偿。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素材来源于1818黄金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