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脑的下场!”浙江,一42岁女子在游戏里认识了30岁男子,男子说他是足浴店老板,俩人见面,男子嘘寒问暖,接她下班,给她做饭,还要和她结婚,哄得女子团团转,女子和他发生了关系,男子立马说他要创业,女子借给他10万,又给他贷款,女子朋友都说,他们不像情侣,倒像妈妈养了个儿子,果不其然,两三个月后,女子发现他不靠谱,要他写一张借条,男子立马和她翻脸,女子和他分手后发现怀孕了,男子既不还钱,还说孩子不是他的,直接失联,女子报警,结果令她更加心寒。
42岁的周女士悔之晚矣,她谈了一场姐弟恋,最后才发现,人家就是来骗钱的。
原来,周女士离异后带孩子生活,去年3月,她打游戏时认识了男子钱某。
钱某30出头,在游戏里和她聊的投缘,俩人约着见了面,钱某对她开始追求。
他隔三差五就找周女士见面,有时大半夜也赶过来看她,平时接她下班,还会给她做饭。
周女士心里挺满意的,俩人开始恋爱,可周女士朋友们都说,俩人相处,就像妈妈和儿子一样。
可周女士听不进去,明明钱某对她一片真情,她架不住追求,和钱某发生了关系。
俩人谈了两三个月,钱某说想和她领证结婚,周女士愣了,她有些犹豫,毕竟上一段婚姻对她伤害太大了。
她没答应钱某,钱某再没提过,钱某原本开了家足浴店,他告诉周女士,他想换个生意,但是没启动资金。
周女士想都没想,转了1万元让他先用,之后她又转过多次,加起来转了10万。
为了帮他,周女士辞了原来的工作,可钱某还是要钱,周女士又贷款给他用。
俩人住在一起,可时间一长,周女士发现钱某不靠谱。
他雇了很多员工,可员工工资要周女士出。
到了最后,扛不住了,俩人一起去找工作,钱某在理想职位那栏,填了他想当老板。
周女士看出来了,他啥也不想干,就想躺着赚钱,周女士说他几句,钱某和她吵的天翻地覆。
周女士不放心了,让钱某写3万元欠条,可没想到,钱某立刻和她翻脸。
周女士和钱某商量分手,周女士回了老家,突然发现自己怀了身孕。
周女士思前想后,她想生下来算了,钱某害怕担责,他不同意,直接跑了。
周女士这才发现,钱被骗完,还背了贷款,还怀了孩子,万劫不复!。
她报警了,想要回自己的钱,经警方调解,钱某签了还钱协议:三个月内给周女士还5万元!
钱某先给周女士还了2万,周女士拿钱做了人流,之后她发现,自己被钱某拉黑了,他不想还钱!
周女士又急又气,找记者求助,记者一问钱某,钱某要她不要纠缠。
他说只拿了周女士4万元做生意,剩下的都是恋爱开销。
他不认孩子了,说不确定孩子是不是他的。
之后,他答应会按协议给钱,可周女士还背着贷款,周女士心灰意冷,只想周某把钱赶快还完。
她也不想过多纠缠,打算找个工作慢慢把贷款还完。
其实,周女士不知不觉,从一开始就掉进了钱某的陷阱,恋爱归恋爱,但涉及到钱,还是得谨慎对待。
钱某才30岁出头,找了大10几岁的离异带娃女士,上来就猛追求婚,本来就不符合常理。
之后同居,对方全花周女士钱,还被对方家里反对,这时候就该及时止损!
《民法典》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既然钱某在警方做调解后,已经协议答应还钱,就该按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剩下的3万元。
若钱某还不给钱,周女士可以起诉,要求小钱履行协议义务。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