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住高档小区,一梯一户,雇了保姆和司机,女子突然发现,40万的包不见了,门锁完好,可340万的包却安然无恙,女子发现,50岁的保姆拔掉过监控,还趁她不在,带男友来过,于是,女子一口咬定是保姆偷的,保姆和男友一口否认,警方一查,阿姨和男友没有资金异常,家里还有专业司机,但女子认定,司机不可能偷她包包,她给司机月薪12000元,安排住在别墅里,配3辆车,一辆劳斯莱斯闪灵,一辆尊界S800,还有一辆奔驰,司机和她同进同出,警方就奇怪了,往前翻了一个月的监控,一个细节,令真相浮出水面。
陈女士腰缠万贯,住高档小区,小区里安保到位,陈女士对此非常的满意。
她住的房子是一梯一户,楼下有管家24小时守着,她雇了住家保姆和专用司机,还专门给保姆司机提供了专用电梯。
陈女士家入户门是电子密码锁,平时没有外人,她出去时,只有保姆刘阿姨在家守着。
陈女士有个爱好,喜欢收藏奢侈品包,可某天整理柜子,她突然发现,自己放在顶层的一只鳄鱼皮Kelly包不见了。
但奇怪的是,就这个包包丢了,旁边价值340万的包包却还好着,既没被偷走,也没被人动过。
陈女士检查一圈,发现家里门锁和窗户好着,没被撬过,也没破坏的痕迹。
她在小区一查,小区没来过外人,她瞬间就怀疑,这不摆明了是身边人干的吗?
她先怀疑上了保姆刘阿姨,刘阿姨50岁年纪,平时看着也很老实,刘女士给她每个月工资9500元,负责做饭打扫,再喂喂狗。
可陈女士发现,她以前的监控,被独自在家的刘阿姨拔掉过几次,可家里没丢东西,陈女士没想什么。
可现在想起,就有些奇怪,你不做贼,拔家里监控干嘛?
陈女士又发现,她出差时,刘阿姨她男友进来,20分钟之后,男友走了,手里拿了个不透明塑料袋。
待了二十多分钟,男子走的时候手里拎着个不透明的白塑料袋,怎么看都可疑。
陈女士越想越觉得可疑,她断定就是刘阿姨和她男友干的,她立刻报警,警方很快就询问了两人。
可没想到,刘阿姨和男友阿坤,坚决否认自己拿过陈女士家东西。
警方查他们的银行流水,没见异常,没任何大额资金变化。
警方又去他们家里查,可啥也没有,刘阿姨委屈,身正不怕影子歪,不是我的东西我不会拿!
警方发现,陈女士的司机也没能进出他们家大门,可陈女士认为,司机小王更不可能!
在她看来,她没亏待过司机小王,给他工资12000元,也在陈女士别墅里住着。
还给他配了三辆豪车,一辆劳斯莱斯闪灵,一辆尊界S800,领外还有一辆奔驰。
而且,陈女士上班下班,俩人都在一起,小王没时间做案,他和自己同进同出。
警方就奇怪了,难道包包就飞了不成?警方
把小区一个月的监控全调出来,逐帧查看!
功夫不负有心人,警方发现,有天晚上7点多左右,小王是自己回来的。
之后他一个人上楼,但下楼时拎着一件长款皮草。
他进了电梯,把皮草抖开,往里面塞了一个方方正正的东西。
警方一看,这东西的大小形状和陈小姐丢的那只包对上了。
很快,警方在小王开的劳斯莱斯车后备箱找到了包包,人赃并获,警方将小王逮捕。
陈女士后悔不已,知人知面不知心,她委屈了保姆刘阿姨,却把司机当成了自己人!
其实,并非是司机有多狡猾,而是陈女士先入为主,认为对司机不错,给他高工资,豪车随便开,就认为他不可能偷,直接排除嫌疑。
可偏偏就是这毫无根据的信任,差点让真正的小偷逍遥法外,还冤枉了无辜的刘阿姨。
坏人不会把心思写在脸上,判断对错从来都得看证据。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被盗包包价值40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的量刑标准。
司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 密窃取陈女士财物,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