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客仅仅因为服务员加汤慢了五分钟,就肆意当众辱骂他人、牵扯家人,情绪失控的服务员一气之下将一盆热水浇下,导致女子大面积烫伤!
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女子当众侮辱服务员、言语攻击其家人的行为,早已越过了法律的边界。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全球范围内率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设为第四编,共六章、51条。
其中第990条明确列出了名誉权与人格尊严的保护范围,第1024条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名誉权。也就是说,无论顾客花了多少钱,在消费场所公开侮辱服务员,本身就是一种侵权行为,服务员的人格尊严受法律明确保护。
2022年4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专门发布了民法典颁布后人格权司法保护的九个典型民事案例,目的就是通过具体判例向全社会传递一个清晰的信号:尊重他人人格尊严,是每个公民的法律义务,不是可以选做的道德题。
其实更早之前,国家就已经在制度层面做出过表态。
2006年12月5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国家旅游局、外交部、商务部、公安部等十个国家部委,联合发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公约第六条明确要求公民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
这是国家第一次用正式公约的方式,把"尊重服务员"写入公民行为规范,从制度层面确认了消费关系中服务者与消费者地位对等的基本原则。
2016年5月30日,国家旅游局进一步修订印发了《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对社会影响较为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记录,并与相关部门共享信息,在一定范围内对当事人形成约束与警示。
从2006年的联合公约,到2016年的不文明记录机制,再到2021年民法典人格权编正式落地,一套从道德倡导到法律约束的完整制度体系,已经逐步搭建完成。
2015年浙江那个夜晚,那名女子当众辱骂服务员的行为,在法律层面有着明确的定性。
而那名服务员做出的冲动举动,同样没有逃过法律的追究。
事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结合伤情鉴定结果和现场监控录像,对双方的过错分别作出了责任认定,涉事火锅店也因为员工情绪管理不到位承担了部分赔付责任。
五分钟的等待,说到底只是一件小事,却因为一方的言语失控,把两个普通人都推进了难以收场的局面。守住言语的边界,其实是在保护自己。
